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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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大學聯招辦法」,我可向那幾所大專院校提交申請?

你可透過「大學聯招辦法」向下列「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提交申請:

院校
政府資助課程
非政府資助課程
全日制或
廠校交替制
學士學位課程
全日制副學士學位 /
全日制或廠校交替制
高級文憑課程 / 全日制高級文憑課程
全日制
學士學位課程
香港城市大學 (城大)
副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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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浸會大學 (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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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大學 (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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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 (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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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學院 (教院)
高級文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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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理工大學 (理大)
高級文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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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科技大學 (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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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 (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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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開大學 (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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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參加「大學聯招辦法」?

如果你屬於以下其一類別人士,通過「大學聯招辦法」提交申請:

  1. 所有將應考2010年度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本港在校學生﹝以下簡稱「在校申請人」﹞。

    所有在校申請人,不論是否以自修生或在校生身份報考應屆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均須經就讀學校提交申請;或

  2. 非在校申請人若曾參加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或將會以自修生身份參加2010年度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並已經或可望獲取所需成績,符合入讀以上所列課程的要求;及現在並沒有在以上所列的院校修讀經「大學聯招辦法」所提供的全日制或廠校交替制學士學位課程。

如果你屬於以下其一類別人士,則不應通過「大學聯招辦法」提交申請。你應直接向有關院校查詢:

  1. 如你現正在以上所列的院校修讀經「大學聯招辦法」所提供的全日制或廠校交替制學士學位課程,無論是否以應屆或往屆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申請。如果你已透過「大學聯招辦法」提交申請,則必須於有關院校辦理退學手續,或退出「大學聯招辦法」申請;或

  2. 如你未持有往屆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而亦不會參加2010年度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如果你透過「大學聯招辦法」提交了申請,你的有關申請將不獲處理

如果你屬於以上﹝c﹞或﹝d﹞類別人士而又透過「大學聯招辦法」提交申請,該項申請將不獲處理。你已繳交的任何費用,亦將不予退還。

請於提交申請前, 確認你符合 「大學聯招辦法」之申請資格

我是否可以參加「大學聯招辦法」,而又同時向個別院校直接提交申請?

不可以同時參加「大學聯招辦法」而又向個別院校直接提交申請選報在以上所列的課程。

非在校申請人若持有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及其他學術資格的成績﹝如副學士學位、高級文憑、文憑、證書等﹞可選擇參加「大學聯招辦法」或直接向個別院校提交申請。然而,你只可選擇以其中一個途徑提交申請,否則你向個別院校提交的申請將不獲處理

我是否可以退出「大學聯招辦法」而向個別院校直接提交申請?

在校申請人

在校申請人不論是否持有其他學術資格的成績均不可以退出「大學聯招辦法」而於同一年度向個別參與院校直接提交入學申請。

非在校申請人

非在校申請人倘具有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及以外的資歷,可選擇退出「大學聯招辦法」向個別參與院校直接提交入學申請。有關院校亦將會自行決定是否接受該等申請。

申請人亦應注意,倘退出「大學聯招辦法」,彼等於同一學年內將不獲任何參與院校只按其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資格以符合個別院校一般入學規定考慮取錄入學。

申請人遞交退出「大學聯招辦法」申請最後限期為201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