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項
分區目錄

課程選擇組別

  • 「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於正式遴選公佈前均不會獲得申請人課程選擇優先次序詳細排位的資料。
    (請參閱課程選擇)

「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有關更改課程選擇優先次序協議

  • 為確保「大學聯招辦法」公平及公正,「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於2009年度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公佈日至改選截止日﹝即2009年6月30日至7月3日﹞期間暫停為申請人提供任何有關選擇課程的建議或輔導﹝包括資訊發放、擇業輔導、選科輔導、與申請人的任何通訊等等﹞。(請參閱課程選擇)

有條件式取錄資格

  • 「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於整個「大學聯招辦法」運作年度中概不會與申請人達成任何私人協議(包括口頭、書面、或有條件式錄取協定等)。

  • 有條件式錄取資格(如適用)只適用於下列的計劃:

    • 校長推薦計劃;
    • 為殘疾申請人而設的輔助制度;
    • 自薦計劃;
    • 傑出運動員入學 / 推薦計劃(由個別院校設立)

  • 個別參與院校的課程或會於面試後向申請人提供面試結果或反饋信息。但申請人應注意,此等反饋信息並不表示申請人已獲得取錄/有條件式錄取資格。

取錄標準

  • 你是否獲得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課程取錄資格並不只取決於你的香港中學會考及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你於某些課程的面試及/或測驗時表現等都會列入考慮之列。 (請參閱申請結果)

  • 由於學額數目比申請人數少,院校收生須經遴選。因此符合院校最低入學要求並不表示必然會被院校取錄入學。(請參閱申請結果)

  • 申請人是否符合入讀大專課程純屬9間參與院校﹝而非「大學聯合招生處」﹞的獨立決定。有關取錄與否的事宜,可直接向有關院校查詢。(請參閱申請結果)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覆核

  • 為確保於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覆核後取得更高成績等級的申請人不會因覆核成績而影響其取錄資格,各院校將重新評核此等申請人的申請。若重新評核結果顯示該申請人就覆核後的成績能排列於該課程的取錄線上,將獲得該課程的取錄資格。 (請參閱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覆核)

有關「大學聯合招生辦法」資料

  • 「大學聯合招生辦法」指南及「大學聯合招生辦法」網頁<http://www.jupas.edu.hk>所載內容乃「大學聯合招生辦法」正式出版的資料。任何其他有關大學聯合招生辦法的資料,「大學聯合招生處」概不負責。

「大學聯合招生辦法」網上申請系統

  • 申請人應定期登入「大學聯招處」網頁﹝http://www.jupas.edu.hk -> Login my JUPAS online application system -> Check Email﹞查閱「大學聯合招生處」及9所參與院校發放的最新資料。

「大學聯合招生辦法」指南

  • 「大學聯合招生辦法」指南載有「大學聯合招生辦法」程序、參與院校一般資料及課程重要詳情。

  • 申請人可瀏覽個別院校網頁查詢有關院校及課程的詳細資料。﹝請參閱聯絡資料

遞交2009「大學聯合招生辦法」申請

  • 網上申請系統

    「大學聯合招生辦法」網上申請系統為申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申請服務及途徑瀏覽各項課程的資料。申請人除可通過網上申請系統提交入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的申請,亦可於其後任何時間登入查閱及更改個人資料、課程選擇,可查閱遴選結果及其他有關「大學聯招辦法」的一般資料。

    所有「大學聯招辦法」申請人必須通過互聯網<http://www.jupas.edu.hk>遞交申請。

    書面申請將不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