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制度 / 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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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制度 / 計劃

「大學聯招辦法」設有以下輔助制度/計劃:

  1. 為殘疾人士而設的輔助制度;
  2. 校長推薦計劃;及
  3. 自薦計劃。

為殘疾人士而設的輔助制度

何謂為殘疾人士而設的輔助制度?

「大學聯招處」釐定一項專為殘疾人士而設的輔助制度,旨在幫助有關申請人能盡早查詢各院校是否有足夠的輔助設施,協助入學後的學習;亦使有關院校能盡早為此等申請人提供適當的入學輔導資料及妥善處理該等人士的入學申請。「大學聯招處」將於2010年7月22日以電話通知透過此輔助制度而獲取錄資格的申請人。惟該等申請人毋須即時確定是否接納取錄。其申請將獲各院校繼續遴選以決定是否能獲取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

如果你是殘疾人士而又希望透過此輔助制度申請入學,應在2009年9月15日起直接向「大學聯招處」索取有關表格及詳細資料。你亦可於這裡下載有關表格。

無論是否透過此輔助制度申請入學,你在選擇課程時,應向有關院校查詢是否有足夠的輔助設施協助殘疾人士,亦應避免選讀一些會由於身體狀況而影響學業進度的課程。例如你需以輪椅輔助走動,便不適宜選讀一些須經常作野外考察的課程。有關為殘疾人士所設置的輔助設施,歡迎致電個別院校查詢。

就此輔助制度,殘疾的定義是指申請人有下列一項或以上之殘疾:

  1. 肢體傷殘、
  2. 聽覺受損、
  3. 視覺受損、
  4. 器官殘障、
  5. 語言障礙、
  6. 自閉症 、
  7. 精神病
  8. 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及
  9. 特殊學習困難。

何時截止申請?

此項輔助制度截止申請日期為2010年2月27日

校長推薦計劃

何謂校長推薦計劃?

此項推薦計劃目的在於肯定同學於非學術範疇上﹝如體育、音樂、社會服務、其他文化活動、或領袖才能﹞的卓越表現,希望藉著此項計劃鼓勵各中學給予學生更多參與各項課外活動的機會。同時,亦希望給予大專院校、各中學及同學們一些經驗,以在香港推行一個非單靠公開考試成績以及更具彈性的收生制度。

若你是在校申請人而又具備以上的才能,可經就讀學校參加此項推薦計劃。

若你是非在校申請人而又具備以上的才能,及希望參加此項推薦計劃,可向一間你曾就讀的學校校長提出要求成為該校其中一位受薦人。

何時截止申請?

校長推薦計劃截止日期為2010年5月18日

是否一經推薦必定獲得取錄資格 ?

有關院校將按照獲本計劃推薦的申請人組別A﹝於2010年5月24日﹞所選擇的課程,因應申請人的個人條件而給予適當的考慮。惟請注意,考慮申請並不代表申請人必定獲得取錄資格。

有關院校將可以以下方式處理獲推薦的申請:

  1. 於2010年度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公佈前給予合資格的申請人條件性取錄資格;或

  2. 於有關課程的評核等第次序表給予申請人較高評分以增加其入學機會;或

  3. 不作特別的考慮。

獲條件性取錄資格的申請人如能夠考獲有關院校所開列的條件,將可確定其取錄資格。惟其申請亦將於正式遴選中獲其他課程繼續遴選。

推薦結果將於何時公佈 ?

參與推薦計劃的學校校長將於2010年度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公佈前獲得有關院校通知推薦結果。惟最終取錄結果將於2010年7月29日正式遴選時公佈。

( 請亦參閱這裡)

自薦計劃

何謂自薦計劃?

自薦計劃目的在於鼓勵申請人積極參與課外活動,推廣全面的教育模式。

若你於參與課外活動時有出色表現及驕人成績﹙請參閱這裡﹚,可編錄該等附加資料以供有關院校作考慮之用。

個別院校的自薦計劃詳情,可在以下網站查閱:

填報附加資料最後限期為2010年2月27日(下午11時59分)。逾期遞交,恕不受理。

各獎項將會以個人的表現為評核標準。院校保留把獎項歸類及解釋的決定權。

我是否需要呈交附加資料副本?

你必須將你於第一部份列示的成就/獎項證明文件經加簽核實後於2010年2月27日(下午12時30分)或以前交回「大學聯招處」。 ﹙請參閱這裡﹚。這些證書副本必須

  1. 經有關發件機構或中學校長加簽核實,並列明加簽人士的姓名、身份及職位;及

  2. 於右上角清楚列明你的申請編號及獎項代號。

你亦可帶同證書的正本及副本於辦公時間內親臨「大學聯招處」以供即時核對。

切勿郵寄任何正本文件,以免文件於郵遞途中遺失。若有遺失郵件,「大學聯招處」概不負責。

倘申請人未有將有關加簽核實證書副本於2010年2月27日或以前交往「大學聯招處」,該等附加資料將不會被參與院校考慮。

遞交有關證書副本後,你可登入「大學聯招辦法」網上申請系統複查遞交紀錄。

其他部份﹝即第二至四部份﹞所列示的成就/獎項證明文件副本或需於日後應有關院校要求提交。

若你提供虛假資料或日後未能提交所列資料的證明文件,你的入學申請將予作廢。各院校有權撤回或更改已給予你的任何取錄資格,或取消你的註冊。你已繳交的任何費用,亦將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