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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通告

「大學聯招辦法」網上申請系統將於2024年4月15日(上午9時至下午2時)暫時關閉以進行系統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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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於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之程序概覽

情況一

若申請人於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獲得取錄資格並希望接納該取錄資格,該等申請人必須繳交留位費及完成註冊手續以確定接納取錄資格。

若申請人於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獲得取錄資格,不論有否繳交港幣5,000元正之留位費,或於繳交留位費後有否到取錄該申請人的院校完成註冊手續。於同一學年(2024至2025)內,該等申請人不會再被取錄入讀任何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

情況二

若申請人於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獲得取錄資格,但不希望接納該取錄資格,不論有否繳交港幣5,000元正之留位費,或於繳交留位費後有否到取錄該申請人的院校完成註冊手續,於同一學年(2024至2025)內,該等申請人不會再被取錄入讀任何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

情況三

若申請人於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仍未獲得取錄資格,其申請將於補選中(如適用)再獲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