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申請資料 主頁申請人手冊「大學聯招辦法」申請3. 申請資料3.3 輸入其他學術成績(語文科目)及查閱核實記錄(如適用) 「大學聯招辦法」申請1. 申請程序(必須完成)2. 個人檔案 3. 申請資料3.1 輸入比賽/活動的經驗及成就(如適用)3.2 上載學生學習概覽(如適用)3.3 輸入其他學術成績(語文科目)及查閱核實記錄(如適用)3.4 輸入音樂考試成績及查閱核實記錄(如適用)3.5 輸入前教育資料(如適用)3.6 輸入其他中國語文成績(只適用於非華語申請人)、查閱核實及證明記錄(如適用)3.7 輸入殘疾狀況資料及查閱是否符合獲得特別考慮的資格(如適用)3.8 查閱申請資料3.9 查閱我的聲明4. 取消「大學聯招辦法」申請5. 下載區6. 訊息匣7. 登入名稱/密碼8. 登出9. 我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年份10. 「大學聯招辦法」記錄與香港考評局記錄不一致的個人資料於截止申請日期後更改課程選擇根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後更高的科目等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申請結果 3.3 輸入其他學術成績(語文科目)及查閱核實記錄(如適用) 完整片段 分段 輸入/更改其他學術成績(語文科目) 核實其他學術成績(語文科目) 要求學校核實有關成績(只適用於在校申請人) 遞交有關證書的加簽核實副本/證書正本及副本至「大學聯招處」 查閱核實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