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學聯招辦法」
第二輪補選結果
1 若申請人放棄第二輪補選取錄資格,會否再獲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參與院校及/或SSSDP「資助計劃」院校考慮其申請?
若申請人於指定限期(即2022年9月1日(下午5時)*)前未有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表示接納其中一項取錄資格;及/或未有繳交港幣5,000元正之留位費;及/或未有到取錄該申請人的院校完成註冊手續,將被視作放棄第二輪補選取錄資格論。若日後尚有學額空缺,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或SSSDP「資助計劃」院校或會再考慮其申請。
已登入「大學聯招辧法」帳戶表示接納其中一項第二輪補選取錄資格(若申請人獲得多於一項取錄資格)及已繳交留位費的申請人,不論第二輪補選取錄資格屬教資會資助課程、都大自資課程或SSSDP「資助計劃」課程,或申請人有否到取錄該申請人的院校完成註冊手續,於同一學年(2022至2023)內,申請人不會再被取錄入讀任何經「大學聯招辦法」可選報的課程。
有關院校或會將第二輪補選取錄資格學額空缺給予其他未獲得任何取錄資格的申請人。
2 每年是否均有第二輪補選?
若於正式遴選及補選後仍有學額空缺,有關的學額空缺或會撥作第二輪補選。
請參閱第二輪補選結果部分。
3 若申請人因經濟困難而未能於指定限期前繳交留位費,該怎麼辦?
因經濟困難而未能於指定限期前繳交留位費的申請人應聯絡取錄該申請人的院校以獲取意見及支援。
有關各院校經濟支援的資訊將於稍後時間公佈。
4 若申請人獲得第二輪補選取錄資格及已接納經非「大學聯招辦法」可選報的課程,申請人可否及如何退回已繳交予該等課程的費用?
申請人應聯絡該經非「大學聯招辦法」可選報課程的院校。
* 日期或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