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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學聯招辦法」

更新課程選擇

1 申請人於繳交改選費及更新其課程選擇的次數有否限制?

繳交改選費及更新課程選擇的次數並無限制。惟申請人每次更新課程選擇前,須繳交港幣100元正之改選費。申請人必須於指定限期(即2024年5月29日(下午11時59分))前完成所有程序。

詳情請參閱更新課程選擇(香港中學文憑成績公佈前)部分。

2 若申請人只繳交一次改選費,可否更改其所有已選報的課程選擇?

可以。當每次繳交改選費後,申請人可以下列任何方式更新其已選報的課程選擇:

  • 以另一課程取代已選報的課程選擇/增選新課程至原有的課程選擇名單上(惟全部課程選擇不得多於20項)

  • 重新排列已選報課程選擇的優先次序

  • 刪除課程選擇名單上的課程

申請人必須於指定限期(即2024年5月29日(下午11時59分))前完成所有程序。

詳情請參閱更新課程選擇(香港中學文憑成績公佈前)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