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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報/更改課程選擇

選報課程選擇

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

院校/計劃 教資會資助課程 自資課程 SSSDP
「資助計劃」課程
全日制
學士學位課程
全日制高級文憑課程 全日制
學士學位課程
指定第一年
學士學位課程
城大 - - -
浸大 - - -
嶺大 - - -
中大 - - -
教大 - -
理大 - - -
科大 - - -
港大 - - -
都大 - -
SSSDP
「資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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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My DRAFT Programme Choices」選報課程選擇

申請人可從所提供的課程中,選報不少於1項及不多於20項課程選擇。申請人所選報課程的資助類別/院校並無數目限制,惟選報課程總數不可超逾20項。

申請人必須覆查所選報的課程。若申請人誤報某課程,亦將被視作申請入讀該課程。

申請人必須按優先次序列出所選報的課程選擇。「大學聯招辦法」遴選程序的設計,旨在為申請人按其選報的課程選擇的優先次序,分配其入讀最優先而又符合取錄資格的課程。因此申請人所選報的課程選擇及所排列的次序,應確實反映其學術興趣及職業志向。

選報課程選擇的準備

申請人應:

  • 詳閱一般入學條件及個別課程的入學規定

  • 查閱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的網站,以確保充份了解及符合有關院校的特定要求(例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語文及其他科目的成績要求等);

  • 瀏覽「大學聯招辦法」網站的課程更改資料部分,查閱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課程的最新資料;

  • 參閱申請人手冊關於遞交課程選擇的部分;及

  • 細閱遞交課程選擇概覽以熟習遞交課程選擇的程序。

遞交課程選擇的注意事項

申請人應注意於「My DRAFT Programme Choices」內的課程選擇僅作草稿用,並於任何情況下

  1. 不會獲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作考慮用;及

  2. 不會被自動遞交至「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內。

因此,申請人必須將「My DRAFT Programme Choices」內的課程選擇遞交至「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以供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或SSSDP「資助計劃」院校考慮。 

確認成功遞交課程選擇:「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

當成功遞交課程選擇後,確認版面會顯示申請人已選擇及儲存於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的課程選擇,申請人應列印該確認版面作紀錄用。

申請人應保留確認遞交課程選擇之列印版面,作為成功遞交課程選擇的證明。若日後有任何關於課程選擇之查詢,「大學聯招處」只接納此確認紀錄為正式證明文件,任何其他文件概不接受。

申請人亦應重新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覆查及確保其課程選擇已成功遞交及儲存。

遞交課程選擇的最後限期

遞交課程選擇的最後限期為2023年12月6日(下午11時59分)

為避免臨近最後限期出現互聯網線路繁忙的情況,申請人應儘早遞交其課程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