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
不符合「大學聯招辦法」申請資格的遞交將不獲處理。該等申請人應向個別院校查詢有關入學申請的詳情。
屬下列(3)至(7)類別的申請人並不符合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的資格:
- 非本地申請人
按香港特區政府政策,所有非本地申請人,不論是否持有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必須透過非「大學聯招辦法」途徑遞交入學申請,並不能夠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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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修讀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的申請人
正在修讀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的申請人,均不符合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的資格,不論申請人是否希望憑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申請入學。
若本地申請人已接納2025年度的取錄資格,並隨後修讀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均不符合於2026年度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的資格。
若該等本地申請人希望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於遞交申請前,必須從就讀的「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SSSDP「資助計劃」院校完全辦妥退學手續,否則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大學聯招處」會向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查詢申請人的在學狀況,並於必要時要求該等申請人提供其退學證明文件。若該等申請人未能提供相關文件,或個別院校確認申請人沒有完全辦妥退學手續,其「大學聯招辦法」申請會被取消而不另行通知。
- 需要合併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及其他學術成績的申請人
需要合併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及其他學術成績方符合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申請資格的申請人,並不符合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的資格,該等申請人應向個別院校查詢有關詳情。
- 未持有任何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的申請人
未持有往屆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及不會參加應屆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申請人,均不符合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的資格。
- 只持有其他學術成績的申請人
只持有其他學術成績的申請人,並不符合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的資格。
根據教育局就專上課程收生有關的「本地/非本地學生定義」詳列於此。
屬LS2至LS9類別的申請人
按教育局本地學生的定義,屬LS2至LS9類別的申請人被定義為本地申請人。
此類申請人於建立「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時須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以證明其本地學生/申請人身份(有效證件)。此類申請人應儘早建立「大學聯招辦法」帳戶並遞交有效證件,因「大學聯招處」需要額外時間進一步核實及申請人有可能需要提供其他有效證件。「大學聯招處」不接受任何列於本地學生的定義樣本以外的證件。
於本處收訖有關有效證件的十個工作天內或截止申請日期前(以較早者為準),申請人會收到符合「大學聯招辦法」申請資格與否之電郵#^及SMS■^◊。「大學聯招處」會按申請人遞交有效證件的先後次序處理。符合申請資格之申請人方可繼續其「大學聯招辦法」入學申請。
請注意,「大學聯招處」於申請期限(即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2月3日)期間核實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的最後限期為限期當天下午5時(即2025年12月3日(下午5時))。如申請人於2025年12月3日下午5時後上載任何身份證明文件,將被視作逾期申請處理。
「大學聯招辦法」雖則接納以上申請人的申請,卻並不表示申請人的「本地」身份於申請被接納後維持不變。
若申請人持有的有效證件於申請被接納後有任何變更(包括證件的任何更新/續期),從而影響其「本地」或「非本地」申請人身份(按教育局本地及非本地學生的定義),申請人必須即時通知「大學聯招處」(申報要求)。申請人的「本地」身份或會因其所提供的身份證明文件的變更而有相應的更改。
若申請人持有的有效證件於2026年9月1日或以前屆滿,申請人須於2026年7月18日前提供已更新/續期的有效證件予「大學聯招處」,以維持其「本地」身份。
若申請人未能於2026年7月18日前提供已更新/續期的有效證件,將被視作非本地申請人。雖然該等非本地申請人的「大學聯招辦法」申請仍然會獲處理,惟其申請將會與透過非「大學聯招辦法」遞交入學申請的非本地申請人一併被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考慮。非本地申請人一旦獲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取錄,必須繳交比本地申請人較高的學費。請注意,SSSDP「資助計劃」並不適用於非本地學生(詳情)。
倘若申請人於辦理入學註冊手續時向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或SSSDP「資助計劃」院校出示有效證件,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或SSSDP「資助計劃」院校屆時將會核對及釐定申請人的「本地」或「非本地」學生身份。因此該等申請人應向院校查詢其「本地」或「非本地」身份。「大學聯招處」於限期(即2026年7月18日)後將不會接納申請人遞交任何有效證件。
屬NLS1至NLS3類別的申請人
按教育局非本地學生的定義,屬NLS1至NLS3類別的申請人被定義為非本地申請人。
所有非本地申請人,不論是否持有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必須透過非「大學聯招辦法」途徑遞交入學申請,並不能夠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
因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資料而導致申請作廢
若申請人於申請中提供任何虛假聲明、隱瞞任何資料,或作出任何不實陳述,或未有履行申報要求,其申請或會作廢,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或會撤回或更改已給予申請人的任何取錄資格,或取消其註冊,或終止其學籍。申請人已繳交的任何費用,於任何情況下概不退還,亦不得轉作其他年度申請/其他申請之用。
# 由於電郵乃「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聯絡申請人的重要途徑之一,申請人必須確保其私人電郵帳戶之設定不會篩選有關資訊及/或訊息到垃圾郵件/垃圾桶內。
^ 電郵及SMS乃經由第三方的網絡供應商傳送,「大學聯招處」將不會負責申請人因收發經第三方的網絡供應商傳送的任何訊息的延誤、損失、轉移、修改或損毀所引致的任何損失。
若電郵及SMS內容與申請人「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容有差異,則以後者(即「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所載為準。
「大學聯招處」強烈建議申請人必須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覆查有關資訊。
■ 由於「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或會透過申請人的流動電話及/或郵寄地址發放重要訊息及信件,為保障申請人所有有關「大學聯招辦法」申請的資料,申請人不應與其他申請人共用同一流動電話號碼及/或郵寄地址。
◊ 「大學聯招處」會以「#JUPAS」之短訊發送人名稱,發放SMS予有效的香港流動電話號碼。
現正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與考學校就讀的申請人,不論是否以自修生身份報考2026年度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必須以在校申請人身份遞交「大學聯招辦法」申請。
並非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與考學校就讀的申請人,則須以非在校申請人身份遞交「大學聯招辦法」申請。
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均以同一準則考慮所有憑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的本地申請人(在校及非在校申請人)。
同時持有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及其他學術成績的本地申請人,若單憑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或其他學術成績已符合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申請資格,可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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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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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其他學術成績,透過非「大學聯招辦法」途徑遞交申請。
惟申請人不能於同一學年作多重申請(即同時透過「大學聯招辦法」及非「大學聯招辦法」途徑申請)入讀任何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不論申請人有否選報該課程於其「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申請人必須取消其中一項申請,否則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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