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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遴選結果

正式遴選結果

公佈正式遴選結果

正式遴選結果將於2026年8月5日(上午9時)*透過以下途徑公佈:

  1. 申請人的「大學聯招辦法」帳戶;

  2. SMS^;及

  3. 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的網站。

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只會從其課程選擇名單(「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中獲得一個課程的取錄資格。該取錄資格屬申請人於同一學年(2026至2027)內最優先及惟一而又符合取錄資格的課程,並且是其課程選擇名單中排列最高的取錄資格。該取錄資格會是:

  1. 教資會資助課程;

  2. 都大自資課程;

  3. SSSDP「資助計劃」課程。

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不論接納或放棄該取錄資格,於同一學年(2026至2027)內,將不會再獲取錄入讀任何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

詳情請參閱公佈取錄結果及接納取錄資格安排一覽表

請注意,曾就讀於「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或SSSDP「資助計劃」院校並有未繳付的費用之申請人,若被同一所院校取錄,有關院校或會要求申請人於辦理註冊手續前清還款項。詳情請向有關院校查詢。

若申請人希望保存取錄結果之紀錄,可於2026年8月27日(下午2時)或以前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保留「Offer Results and Feedback」頁面作紀錄用。

遞交要求根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後更高的科目等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而獲得「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的申請人除外。

申請人亦請參閱已申請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及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需注意事項

接納正式遴選取錄資格

申請人必須完成下列所有程序以接納正式遴選取錄資格:

1. 繳交留位費

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必須2026年8月5日至8月6日(下午5時)*期間以其中一項列於繳交留位費的途徑及程序部分的途徑繳交港幣5,000元正之留位費。

留位費由「大學聯招處」代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收取。有關費用一經繳交,概不退還,亦不得轉作其他年度申請/其他申請之用逾期繳費,概不接受。

2. 完成院校所指定的註冊手續

申請人繳交留位費後,須:

  • 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查閱獲取錄資格課程的註冊手續詳情;及

  • 於取錄該申請人的院校所指定的時段內完成註冊手續。

若申請人未能於指定時段內辦理註冊手續:

  • 直接及儘早通知有關院校,以便在許可情況下另作安排。

詳情請參閱公佈取錄結果及接納取錄資格安排一覽表

遞交要求根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後更高的科目等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而獲得「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的申請人除外。

放棄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需注意事項

若申請人未有

  • 於指定限期(2026年8月6日(下午5時)*)前繳交留位費;及/或

  • 於指定時段內到有關院校完成註冊手續,

將被視作放棄正式遴選取錄資格論。於同一學年(2026至2027)內,申請人不會再獲取錄入讀任何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

請參閱公佈取錄結果及接納取錄資格安排一覽表

遞交要求根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後更高的科目等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而獲得「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的申請人除外。

已申請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及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需注意事項

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應考慮先接納該項取錄資格。因於以下兩個情況:

I.   申請人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後,未能取得更高的科目等級;或

II.  申請人於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未能獲得「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

申請人所獲得的正式遴選取錄資格

  1. 屬申請人於同一學年(2026至2027)內最優先及惟一而又符合取錄資格的課程;及

  2. 是其課程選擇名單中排列最高的取錄資格。

未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需注意事項

若於正式遴選後仍有學額空缺,有關的學額空缺或會撥作補選。

只有未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方會於補選中獲其已選報的課程選擇考慮。申請人無須向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或SSSDP「資助計劃」院校提出申請。請參閱公佈取錄結果及接納取錄資格安排一覽表

# 由於電郵乃「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聯絡申請人的重要途徑之一,申請人必須確保其私人電郵帳戶之設定不會篩選有關資訊及/或訊息到垃圾郵件/垃圾桶內。

^ 電郵及SMS乃經由第三方的網絡供應商傳送,「大學聯招處」將不會負責申請人因收發經第三方的網絡供應商傳送的任何訊息的延誤、損失、轉移、修改或損毀所引致的任何損失。

若電郵及SMS內容與申請人「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容有差異,則以後者(即「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所載為準。

「大學聯招處」強烈建議申請人必須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覆查有關資訊。

■ 由於「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或會透過申請人的流動電話及/或郵寄地址發放重要訊息及信件,為保障申請人所有有關「大學聯招辦法」申請的資料,申請人不應與其他申請人共用同一流動電話號碼及/或郵寄地址。

 「大學聯招處」會以「#JUPAS」之短訊發送人名稱,發放SMS予有效的香港流動電話號碼。

* 日期或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