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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

要求根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後更高的科目等級重新考慮入學申請

資格

不論有否獲得/接納正式遴選取錄資格,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後取得更高的科目等級(覆核成績)的申請人,均符合資格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重新考慮)及修改/不修改其課程選擇。

凡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正式公佈後,從香港考評局獲得更高的科目等級修訂成績的申請人,須按遞交重新考慮要求的程序及時間表辦理。不論申請人有否於2026年7月16日至7月18日*期間遞交修改課程選擇,均須按上述既定程序處理。

合資格遞交重新考慮要求的申請人將不會因覆核成績而影響其取錄資格。若符合以下要求,不論該課程額滿與否,申請人亦將獲得該課程的取錄資格

  1. 申請人能符合有關課程的一切入學要求;及

  2. 申請人於課程的評核結果名單上的最新位置(綜合其覆核成績、課程選擇組別、面試表現(如適用)及其他考慮因素)高於該課程在正式遴選的取錄線(即位列末位獲得取錄的申請人)。

若合資格申請人已經滿意其正式遴選取錄資格及/或不希望再獲考慮給予「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便無須遞交重新考慮要求。

合資格遞交重新考慮要求圖表摘要無障礙瀏覽版本

誰可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一覽表

已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合資格申請人需注意事項

  1. 已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合資格申請人,須把希望再獲重新考慮的課程選擇排列於正式遴選中獲得取錄資格的課程之上

    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或SSSDP「資助計劃」院校(院校)只會重新考慮課程選擇名單上排列於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課程以上的課程選擇。

  2. 合資格申請人不能於此階段刪除正式遴選中獲得取錄資格的課程或將該課程放置於第一位,否則其申請將無法處理。

  3. 若合資格申請人獲得「較⾼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即申請人最優先的課程選擇,亦是申請人於同一學年(2026至2027)內最終獲得的取錄資格),不論申請⼈有否繳交港幣5,000元正之留位費/透過其「⼤學聯招辦法」帳⼾表⽰接納「較⾼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或有否到有關院校完成註冊⼿續,申請人原有的正式遴選取錄資格即被撤回。於同一學年(2026至2027)內,申請人不會再獲取錄入讀任何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

 

程序

合資格申請人可於2026年8月13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遞交此等申請

及修改其課程選擇:
步驟1: 遞交重新考慮要求的準備

合資格申請人應:

步驟2: 修改及遞交課程選擇至「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

2026年8月13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期間,合資格申請人可根據其2026年5月27日(下午5時)時的課程選擇名單,以下列任何方式免費修改其課程選擇一次

  • 增選及/或以新課程取代最多5項課程選擇至原有的課程選擇名單(惟全部課程選擇不得多於20項);及/或
  • 重新排列已選報課程選擇的優先次序;及/或

  • 刪除課程選擇名單上的課程(惟正式遴選中獲得取錄資格的課程除外)。

申請人應覆查所選報的課程。

於「My DRAFT Programme Choices」內的課程選擇僅作草稿用,並於任何情況下

  1. 不會獲院校作考慮用;及

  2. 不會被自動遞交至「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內。

申請人必須將「My DRAFT Programme Choices」遞交至「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以供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或SSSDP「資助計劃」院校考慮。 

有關重新遞交,請參閱重新遞交其要求部分。

遞交重新考慮要求的注意事項無障礙瀏覽版本

例子:

遞交重新考慮要求前之課程選擇名單

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前之課程選擇名單

遞交重新考慮要求後之課程選擇名單

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之課程選擇名單

步驟3: 確認成功遞交

當成功遞交要求後,

  1. 確認頁面會顯示申請人已儲存的課程選擇;

  2. 申請人亦會收到「大學聯招處」的確認電郵#^(附有其「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及SMS^

    申請人有責任檢查是否收妥有關訊息。若申請人於完成相關步驟後仍未有收到有關訊息,應立即聯絡「大學聯招處」;

  3. 合資格申請人應保留確認頁面及有關訊息,作為成功遞交要求的紀錄。若日後有任何關於重新考慮要求之查詢,「大學聯招處」只接納此等確認紀錄及訊息為有效證明文件,任何其他文件概不接受;

  4. 申請人亦應重新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覆查其課程選擇已成功遞交及儲存。

而不修改其課程選擇:

請注意: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或SSSDP「資助計劃」院校會考慮合資格申請人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公佈後修改課程選擇限期(即2026年7月18日(下午1時15分))時的課程選擇。

步驟1: 遞交重新考慮要求的準備

合資格申請人應:

步驟2: 確認成功遞交

當成功遞交要求後,

  1. 確認頁面會顯示申請人已儲存的課程選擇;

  2. 申請人亦會收到「大學聯招處」的確認電郵#^(附有其「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及SMS^

    申請人有責任檢查是否收妥有關訊息。若申請人於完成相關步驟後仍未有收到有關訊息,應立即聯絡「大學聯招處」;

  3. 申請人應保留確認頁面及有關訊息,作為成功遞交要求的紀錄。若日後有任何關於重新考慮要求之查詢,「大學聯招處」只接納此等確認紀錄及訊息為有效證明文件,任何其他文件概不接受

  4. 申請人亦應重新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覆查其課程選擇已成功儲存。

有關重新遞交,請參閱重新遞交其要求部分。

重新遞交重新考慮要求

申請人於遞交修改課程選擇或於2026年8月13日(下午5時)後,可要求修改及重新遞交於2026年5月27日(下午5時))時的課程選擇名單一次。若申請人希望提交上述要求,必須於電話查詢服務時間內(即2026年8月13日(下午6時)*前)致電本處。申請人須繳交港幣250元正之修改費用,有關費⽤⼀經繳交,概不退還,亦不得轉作其他年度申請/其他申請之⽤。重新遞交必須2026年8月13日(下午6時)*前完成。再次要求重新遞交概不受理。

於2026年8月13日*延長查詢服務時間

為支援申請人遞交重新考慮要求,「大學聯招處」於2026年8月13日*的查詢服務時間將延長為上午8時45分至下午6時

# 由於電郵乃「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聯絡申請人的重要途徑之一,申請人必須確保其私人電郵帳戶之設定不會篩選有關資訊及/或訊息到垃圾郵件/垃圾桶內。

^ 電郵及SMS乃經由第三方的網絡供應商傳送,「大學聯招處」將不會負責申請人因收發經第三方的網絡供應商傳送的任何訊息的延誤、損失、轉移、修改或損毀所引致的任何損失。

若電郵及SMS內容與申請人「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容有差異,則以後者(即「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所載為準。

「大學聯招處」強烈建議申請人必須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覆查有關資訊。

■ 由於「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或會透過申請人的流動電話及/或郵寄地址發放重要訊息及信件,為保障申請人所有有關「大學聯招辦法」申請的資料,申請人不應與其他申請人共用同一流動電話號碼及/或郵寄地址。

 「大學聯招處」會以「#JUPAS」之短訊發送人名稱,發放SMS予有效的香港流動電話號碼。

* 日期或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