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報/更改課程選擇
修改課程選擇(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公佈後)
於「My DRAFT Programme Choices(課程選擇草稿)」修改課程選擇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公佈後,所有申請人可於2021年7月22日(上午10時)至7月24日(上午11時)*期間的個人時段內修改其課程選擇。每位申請人將獲分配一個修改課程選擇的個人時段,申請人應於2021年6月23日(上午9時)起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查閱獲分配修改課程選擇的個人時段。
於任何情況下,已分配的個人時段均不能更改。
申請人可於獲分配的個人時段內以下列任何方式修改其課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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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課程取代課程選擇名單上不超過5項課程選擇/增選最多5項新課程至原有的課程選擇名單上(惟全部課程選擇不得多於20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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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已選報課程選擇的優先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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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課程選擇名單上的課程
於獲分配的個人時段內,申請人只可以修改其課程選擇一次,修改費用全免。
申請人應注意,「大學聯招辦法」網上申請系統會於每天上午3時至上午6時暫停開放以進行系統維護工程。
為方便申請人於獲分配的個人時段內修改課程選擇,「大學聯招處」於2021年7月15日(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會將申請人於「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確認課程選擇)」內的課程選擇取代其於「My DRAFT Programme Choices(課程選擇草稿)」內的課程選擇。
若申請人希望保留其「My DRAFT Programme Choices(課程選擇草稿)」內的課程選擇作為記錄,須於2021年7月15日(上午10時)前完成。
修改課程選擇的準備
申請人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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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閱一般入學條件及個別課程的入學規定及瀏覽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的網站,以確定是否符合有關院校的特定要求(例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語文及其他科目的成績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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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大學聯招辦法」網站的「課程更改資料」部分,查閱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課程的最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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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閱申請人手冊關於查閱獲分配的個人時段及修改課程選擇的部分,該部分會於2021年6月下旬於「大學聯招辦法」網站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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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修改課程選擇(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公佈後)概覽以熟習修改課程選擇的程序。
申請人應注意於「My DRAFT Programme Choices(課程選擇草稿)」內的課程選擇僅作草稿用,並於任何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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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不會獲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作考慮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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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被自動遞交至「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確認課程選擇)」內。
因此,申請人必須將「My DRAFT Programme Choices(課程選擇草稿)」內的課程選擇遞交至「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確認課程選擇)」,以供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或SSSDP「資助計劃」院校考慮。
確認成功修改課程選擇(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確認課程選擇))
當成功修改課程選擇後,確認版面會顯示申請人已選擇及儲存於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内的課程選擇,申請人應列印該確認版面作記錄用。該課程選擇名單將會是申請人最終的課程選擇名單▲,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或SSSDP「資助計劃」院校將會以該課程選擇名單編定評核結果名單以作遴選程序之用。
申請人成功完成修改課程選擇後,亦會收到「大學聯招處」的確認電郵#^及SMS■^。
申請人有責任檢查有關訊息。若申請人於完成相關手續後未有接獲有關訊息,應立即聯絡「大學聯招處」。
申請人應保留確認修改課程選擇之列印版面及確認電郵,作為成功修改課程選擇的記錄。若日後有任何關於課程選擇之查詢,「大學聯招處」只接納此等確認記錄為正式證明文件,任何其他文件概不接受。
申請人亦應重新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覆查及確保其課程選擇已成功修改及儲存。
逾期遞交/修改,概不接受。
▲ 因遞交要求根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後更高的科目等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及修改課程選擇的申請人除外。
不需要修改課程選擇的申請人
若申請人不需要修改其課程選擇,則無須於獲分配的個人時段内透過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遞交申請。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或SSSDP「資助計劃」院校將會考慮申請人於更新課程選擇限期(即2021年5月31日(下午11時59分))時的課程選擇名單,惟該等申請人亦應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覆查其課程選擇。
# 由於電郵乃「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聯絡申請人的重要途徑之一,申請人必須確保其私人電郵帳戶之設定不會篩選有關資訊及/或訊息到垃圾郵件/垃圾桶內。
^ 電郵及SMS乃經由第三方的網絡供應商傳送,「大學聯招處」將不會負責申請人因收發經第三方的網絡供應商傳送的任何訊息的延誤、損失、轉移、修改或損毀所引致的任何損失。
若電郵及SMS內容與申請人「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容有差異,則以後者(即「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所載為準。
「大學聯招處」強烈建議申請人必須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覆查有關資訊。
■ 由於「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或會透過申請人的手提電話及/或郵寄地址發放重要訊息及信件,為保障申請人所有有關「大學聯招辦法」申請的資料,申請人不應與其他申請人共用同一手提電話號碼及/或郵寄地址。
* 日期或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