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tart Main Content

申請程序及資料

個人資料保障


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及用途

你向「大學聯招處」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你的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身份證明文件號碼、電郵地址、電話號碼、郵寄地址及其他必要的證明文件,會用作處理你報讀2024年度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院校)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全日制學士學位/高級文憑課程的申請。因此,你的個人資料會被「大學聯招辦法」及院校作以下用途:

  1. 處理及考慮你的入學申請;

  2. 向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香港考評局)索取你往屆及/或應屆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

  3. 於有需要時,向本地及海外院校索取你的公開考試的申請資格及修讀紀錄;

  4. 核實你有否多重申請,以及查證你於院校的學籍及申請紀錄;及

  5. 就與入學申請有關的活動及資訊與你聯絡。

遞交申請時,你亦可選擇是否提供殘疾狀況資料(特殊類別資料)。此項特殊類別資料對入學申請或有必要,亦會提供予院校讓其及早為殘疾申請人提供適切的支援與協助。

你/你的學校(只適用於在校申請人)必須向「大學聯招辦法」提供與申請相關的個人資料,否則,「大學聯招辦法」及院校將無法處理及/或考慮你的入學申請。

因此,當你遞交申請時,必須透過「大學聯招辦法」網上申請系統中的「My Declaration」版面,同意並接納「大學聯招辦法」或會使用你的個人資料及特殊類別資料(如適用)作上述用途。

另外,「大學聯招辦法」或允許你現時就讀的學校(只適用於在校申請人):

  1. 存取你的申請資料及進度,以支援你的入學申請;及

  2. 存取你的申請結果(除非你於你的「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表示不允許)。

「大學聯招辦法」及院校亦可能會以你的申請資料作統計及研究用途。在此情況下,任何能夠辨認你身份的資料(例如:姓名、香港身份證/身份證明文件號碼、郵寄地址或電話號碼)均不會在統計及研究結果中公開。

「大學聯招辦法」及院校取得你的同意後(即於遞交申請時,透過「大學聯招辦法」網上申請系統中的「My Declaration」版面中已剔選「paragraph 7.2」的方格),或會使用你的個人資料(即姓名、郵寄地址、電話號碼及/或電郵地址)進行直接市場推廣,例如宣傳及推廣其課程;而你可隨時於你的「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選擇撤回你的同意。

個人資料的準確性及保留期限

「大學聯招處」會採取一切合理與可行的措施,確保你所儲存的個人資料正確無誤。惟你應注意,你有責任更新你的個人資料以確保個人資料準確。你可以登入你的「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查閱、更新及列印你的個人資料。

一般情況下,「大學聯招處」會於招生程序完成後六個月將所有由申請人及學校遞交的申請資料及特殊類別資料,以及由香港考評局提供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全部銷毀。在任何情況下,以上資料不會被保留超過收集資料的使用目的所需的保存時間。

由申請人查閱其個人資料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定,申請人有權要求查閱、更正及更新其個人資料。

申請人可以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查閱、更新及列印其個人資料。

若申請人希望索取其遞交的申請資料複本,必須填妥查閱個人資料申請表並交回「大學聯招處」。

如有任何查詢,請電郵至info@jupas.edu.hk聯絡「大學聯招處」。

由第三方查閱申請人的個人資料

有關「大學聯招辦法」申請資料(例如:申請人(即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申請結果、課程選擇等)或會構成由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所訂定的個人資料,而此等資料亦因而受到保障。因此,「大學聯招處」必須嚴格遵守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保障個人資料原則(特別是保障資料第3原則 – 個人資料的使用及保障資料第4原則 – 個人資料的保安)。「大學聯招處」不會接受任何第三方(例如:家長、監護人、兄弟姊妹、親戚及朋友等)查詢有關「大學聯招辦法」申請人個人資料及其申請。披露個人資料的要求必須符合有關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有關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詳情,請瀏覽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網站。

處理查閱資料要求的收費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條款,資料使用者可就查閲資料的要求徵收費用,而「大學聯招處」(即資料使用者)亦已就任何查閲資料的要求釐定收費。

以下收費為處理查閱資料要求的行政費用:

搜集資料 港幣150元正
複本(每頁) 港幣5元正

註:「大學聯招處」保留調整收費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