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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遴選結果

已申請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及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需注意事項

要求重新考慮入學申請之資格

不論有否獲得/接納正式遴選取錄資格,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後取得更高的科目等級(覆核成績)的申請人,均符合資格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及修改/不修改課程選擇。

接納正式遴選取錄資格

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不論該正式遴選取錄資格屬教資會資助課程、都大自資課程或SSSDP「資助計劃」課程,若希望接納該項取錄資格,應先接納該項正式遴選取錄資格。因於以下兩個情況:

I.   申請人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後,未能取得更高的科目等級;或

II.  申請人於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未能獲得「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

申請人所獲得的正式遴選取錄資格

  1. 屬申請人於同一學年(2024至2025)內最優先及惟一而又符合取錄資格的課程;及

  2. 是其課程選擇名單中排列最高的取錄資格。

公佈重新考慮入學申請遴選結果後已繳交之費用安排

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留位費
1. 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及接納「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的申請人
   
  若申請人:
 
  • 已繳交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留位費;

  • 於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獲得「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及

  • 接納「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

  申請人無須再次繳交「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的留位費。
   
 

申請人只需2024年8月22日(下午5時)*前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表示接納其「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大學聯招處」會於申請人表示接納「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後,將申請人已繳交作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留位費轉作「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的留位費。

   
2. 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但不接納「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的申請人
   
  若申請人:
 
  • 已繳交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留位費;

  • 於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獲得「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及

  • 不接納「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

  申請人可要求退回已繳交的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留位費。
學費

在公佈根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後更高的科目等級重新考慮入學申請遴選結果(即2024年8月22日 (上午9時 )*)前,院校或會要求已接納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繳交學費及/或註冊訂金。

若申請人:

  • 於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獲得「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及

  • 希望接納「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

申請人可要求全數​退回在接納正式遴選取錄資格時已繳交的學費及/或註冊訂金。

請注意,部分SSSDP「資助計劃」院校或會就退款要求收取行政費用。

申請人若就退款事項有任何疑問,應直接向有關院校查詢詳情。

請參閱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