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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學聯招辦法」

「大學聯招辦法」申請

1 若申請人曾於往屆建立「大學聯招辦法」帳戶,申請人是否需要建立新的「大學聯招辦法」帳戶?申請人是否需要再次遞交及填寫有關資料(例如:比賽/活動的經驗及成就及學生學習概覽)?

需要。若申請人希望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2026年度入學申請,即使申請人曾於往屆建立「大學聯招辦法」帳戶,仍需要建立新的「大學聯招辦法」帳戶。

「大學聯招處」會於招生程序完成後六個月將往屆所有由申請人及學校遞交的申請資料,以及由香港考評局提供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全部銷毀。

因此,申請人必須再次遞交所有相關資料,包括個人資料、課程選擇、比賽/活動的經驗及成就(OEA)、學生學習概覽(SLP)、證明文件等。

惟申請人無須遞交往屆及/或應屆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當申請人遞交「大學聯招辦法」申請後,「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會向香港考評局索取其往屆及/或應屆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

詳情請參閱選填資料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部分。

2 若申請人屬於跨境訊息傳輸範圍其中任何一項情況,是否代表其申請資料會被傳送到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或用作內地高等教育院校入學申請?

不是。跨境訊息傳輸同意書只適用於會於內地處理「大學聯招辦法」申請資料之申請人。「大學聯招辦法」與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及高等教育院校入學申請均無關,故此「大學聯招辦法」申請資料不會被傳送到內地院校。

3 若申請人屬於跨境訊息傳輸範圍其中任何一項情況,是否代表申請人可到內地應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不是。跨境訊息傳輸同意書只適用於會於內地處理「大學聯招辦法」申請資料之申請人,與報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無關。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安排(包括考試場地),全由香港考評局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