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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通告

遞交證明文件以供核實其他學術成績(語文科目)音樂考試成績ACL 最後限期:2024年4月24日(下午11時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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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料

比賽/活動的經驗及成就(OEA)

簡介

除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外,比賽/活動的經驗及成就(OEA)是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院校)考慮入學申請時眾多因素之一。

申請人可於「大學聯招辦法」帳戶中填寫其OEA的資料,供院校考慮申請人學術成績以外的表現。

此等資料將作為考慮入學申請的重要參考,亦可作為面試的討論題材。

遞交OEA資料

申請人可選擇是否遞交OEA資料。若申請人希望院校考慮其學術成績以外的表現,申請人應遞交此部分資料。

申請人填寫此部分資料時可參考其學生學習概覽。

詳情請參閱申請人手冊3.1

申請人亦應重新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覆查及確保其OEA資料已成功遞交及儲存。

申請人應保留確認成功遞交OEA資料之版面,作為紀錄。若日後有任何關於遞交OEA資料之查詢,「大學聯招處」只接納此確認紀錄為正式證明文件,任何其他文件概不接受。

關於OEA資料

OEA資料由兩部分組成:

獎項/活動

申請人可填寫不多於10項獎項/活動。

申請人須為每項獎項/活動提供下列資料:

3. 參與年份「Year of Participation」

7. 頒授獎項/非頒授獎項活動「Award-bearing/Non-award-bearing Activity」

附加資料

申請人可選擇是否填寫附加資料。

附加資料旨在讓申請人描述對其個人成長及人生目標有重要意義或影響的興趣或經驗,而測試其語文能力。

申請人可用中文或英文填寫附加資料,以500字為上限。

上載證明文件

「大學聯招辦法」網上申請系統會隨機抽查申請人已填寫的獎項及活動,並要求申請人上載有關的證明文件。獲抽查並須上載證明文件的OEA獎項/活動一經遞交,會立即以粉紅色顯示

申請人無須就未有顯示為粉紅色的獎項/活動遞交任何證明文件。

證明文件的要求

遞交的證明文件必須為:

  1. 能夠證明申請人曾參與有關比賽或活動的官方證明文件,並包含下列所有資料:

    • 申請人姓名(若官方證明文件未有印上申請人姓名,則必須提供由主辦機構或由學校簽發的附加證明文件以證明申請人曾參與有關比賽或活動);

    • 奬項/活動的官方名稱;

    • 參與年份;

    • 獎項類別(如適用);及

    • 附有中文或英文翻譯的證明(若官方證明文件的語言並非中文或英文)。

  2. 一個不大於1MB的PDF、JPG、JPEG或PNG檔案。

證明文件可包括:

  • 由主辦機構簽發的證書或信件;

  • 由學校簽發的證書或信件;

  • 列有申請人姓名的獎牌/獎杯的圖片;

  • 列有有效連結至有關比賽/活動/主辦機構的官方網站的網上成績(附上的連結中必須包含申請人的資料);或

  • 其他列有上述所需資料的官方證明文件。

證明文件的範例

證書 獎杯
examples on certificate example on trophy

以下證明文件概不接受

  • 運動員參賽證;

  • 邀請函/回條;

  • 未列有申請人姓名的證書/獎牌/獎杯;

  • 新聞報導、小冊子或宣傳單張;

  • 未列有有效連結的網上成績;或

  • 非官方證明文件。

遞交OEA資料及上載證明文件的最後限期

於「大學聯招辦法」帳戶遞交OEA資料及上載所需的證明文件的最後限期為2024年1月3日(下午11時59分)

若申請人於指定限期(即2024年1月3日(下午11時59分))前未有上載所需的證明文件,院校將不會考慮該等獎項/活動。

逾期遞交/修改/上載所需的證明文件,概不接受。

核實證明文件

「大學聯招處」將於限期(即2024年1月3日(下午11時59分))後隨機選擇並核實已上載的證明文件。若申請人輸入的OEA資料與其上載的證明文件的內容有任何不符,則以其上載到「大學聯招辦法」帳戶的有關證明文件的內容作準。「大學聯招處」或會按有關證明文件的內容更正申請人的OEA資料而不另行通知。於「大學聯招處」核實及更正申請人的OEA資料期間,有關版面將會暫時關閉。申請人可於2024年3月12日(上午9時)起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再次存取其OEA資料及/或查閲已更正的資料(如適用)。

申請人於其申請內所填報比賽/活動的真確性,將會影響申請人入學與否的最終決定。若申請人日後未能出示有關證明文件的正本,其「大學聯招辦法」申請或會作廢,院校或會撤回或更改已給予申請人的任何取錄資格,或取消其註冊,或終止其學籍。

OEA的特別考慮

獎項/活動著重於質而非量。申請人應強調有質素的體驗而非僅僅參與多項活動。

因此,申請人應慎重選擇最能反映其最近的個人成長的獎項/活動。

各個OEA的獎項/活動均會以其性質及個人表現作評核。院校會保留各自把獎項歸類及解釋的決定權。

OEA的特別考慮的結果

已遞交OEA資料的申請人可於2024年7月12日(上午9時)起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查閱特別考慮的結果及有關資料。

www.jupas.edu.hk

 

登入我的「大學聯招辦法」帳戶

 

Offer Results

申請人可能因所遞交的OEA資料而獲得有條件取錄資格。

惟申請人無須回應有關結果。其申請將於正式遴選中繼續獲院校考慮。

因所遞交的OEA資料而獲得有條件取錄資格的申請人必須出示有關證明文件的正本/將加簽核實副本交至「大學聯招處」。該等申請人會收到「大學聯招處」的電郵#^SMS^通知有關遞交所需證明文件的詳情。

若申請人於指定限期前未有遞交所需的證明文件至「大學聯招處」,其有條件取錄資格或會被撤回。

申請人於其申請內所上載的證明文件的真確性,將會影響申請人入學與否的最終決定。申請人日後或需要出示有關證明文件的正本。若申請人未能出示有關證明文件的正本,其「大學聯招辦法」申請或會作廢,院校或會撤回或更改已給予申請人的任何取錄資格,或取消其註冊,或終止其學籍。

最終取錄結果將於2024年8月7日(上午9時)*起與「大學聯招辦法」正式遴選結果同時公佈。
 

註: 加簽核實副本並非證書/證明文件正本或影印本,而是經中學校長、有關簽發機構或公證人核實的證書/證明文件副本。加簽人士必須於加簽核實副本上清楚列明其姓名、職位及所屬單位。

# 由於電郵乃「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聯絡申請人的重要途徑之一,申請人必須確保其私人電郵帳戶之設定不會篩選有關資訊及/或訊息到垃圾郵件/垃圾桶內。

^ 電郵及SMS乃經由第三方的網絡供應商傳送,「大學聯招處」將不會負責申請人因收發經第三方的網絡供應商傳送的任何訊息的延誤、損失、轉移、修改或損毀所引致的任何損失。

若電郵及SMS內容與申請人「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容有差異,則以後者(即「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所載為準。

「大學聯招處」強烈建議申請人必須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覆查有關資訊。

■ 由於「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或會透過申請人的流動電話及/或郵寄地址發放重要訊息及信件,為保障申請人所有有關「大學聯招辦法」申請的資料,申請人不應與其他申請人共用同一流動電話號碼及/或郵寄地址。

 SMS只會傳送至有效的香港流動電話號碼。如申請人提供非本地流動電話號碼,應查閱「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的訊息匣獲取有關資訊。

* 日期或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