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程序
個人檔案
申請人於建立「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時,必須輸入下列所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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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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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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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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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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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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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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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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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郵地址
申請人於「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所登記的香港身份證號碼號碼必須與其於香港考評局申請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時所登記的號碼完全相同。若申請人曾以不同的身份證明文件報考不同年度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必須立即通知「大學聯招處」。否則,「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將不能向香港考評局索取申請人所有往屆及/或應屆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由於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未能查閱該等申請人所有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故此其申請或會因而受影響。
根據教育局就專上課程收生有關的本地/非本地學生定義詳列於此。
屬LS2、LS4至LS9類別的申請人
按教育局就「本地學生的定義」,屬LS2、LS4至LS9類別的申請人被定義為本地申請人。
「大學聯招辦法」雖則接納以上申請人的申請,卻並不表示申請人的「本地」身份於申請被接納後維持不變。
若申請人持有的身份證明文件於申請被接納後有任何變更(包括證件的任何更新/續期)(下稱「申報要求」),從而影響其「本地」或「非本地」申請人身份(按教育局就本地學生的定義),申請人必須即時通知「大學聯招處」。申請人的「本地」身份或會因其所提供的身份證明文件的變更而有相應的更改。
若申請人未能於指定限期(即2023年7月22日)前提供已更新/續期的身份證明文件以證明其本地學生/申請人身份(下稱「有效證件」),將被視作非本地申請人。雖然該等非本地申請人的「大學聯招辦法」申請仍然會獲處理,惟其申請將會與透過非「大學聯招辦法」遞交入學申請的非本地申請人一併被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考慮。非本地申請人一旦獲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取錄,必須繳交比本地申請人較高的學費。請注意,SSSDP「資助計劃」並不適用於非本地學生(詳情)。
倘若申請人能於辦理入學註冊手續時向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或SSSDP「資助計劃」院校出示有效證件(「大學聯招處」於限期(即2023年7月22日)後將不會接納申請人遞交的有效證件),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或SSSDP「資助計劃」院校將會核對及釐定申請人的「本地」或「非本地」學生身份。因此該等申請人應向院校查詢其「本地」或「非本地」身份。
屬NLS1至NLS3類別的申請人
按教育局就「非本地學生的定義」,屬NLS1至NLS3類別的申請人被定義為非本地申請人。
所有非本地申請人,不論是否持有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必須透過非「大學聯招辦法」途徑遞交入學申請,並不能夠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
因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資料而導致申請作廢
若申請人於網上申請表中提供任何虛假聲明,或隱瞞任何重要資料,或就其申請作出任何不實陳述,或未有履行「申報要求」,其申請或會作廢,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或會撤回或更改已給予申請人的任何取錄資格,或取消其註冊,或終止其學籍。申請人已繳交的任何費用,概不退還,亦不得轉作其他年度申請/其他申請之用。
「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將透過下列一項或多項途徑與申請人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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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及手提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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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電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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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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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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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的「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的訊息匣。
因此,申請人必須確保其通訊資料如電郵地址、電話號碼及郵寄地址等正確無誤,否則可能因而未能收取「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的重要訊息及信件。
申請人有責任定期查閱所有由「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經由信件、電話、「大學聯招辦法」網上申請系統或電郵及/或SMS所發放的資訊及訊息。否則,申請人可能因而錯過重要資訊,而申請人亦不會收到任何有關查閱該等資訊的提示。
更改個人檔案
可更改的資料 | 更改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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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申請日期前 | 截止申請日期後 | ||
個人資料 | 姓名 | 申請人可透過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的「Personal Profile」中的「Personal Information」更改其個人資料。 | 申請人需透過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的「Personal Profile」中的「Request for Change of Personal Information」遞交要求更改其個人資料。申請人須上載其香港身份證及改名契(適用於曾正式更改姓名的申請人)副本。 申請人於遞交要求更改其個人資料後,會收到「大學聯招處」發出的電郵#^通知。當「大學聯招處」核實有關文件的兩個工作天後,申請人可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查閲其已更新的個人資料。 |
出生日期 | |||
性別 | |||
香港身份證號碼 | 申請人須透過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的「Personal Profile」中的「Request for Change of Personal Information」遞交要求更改其個人資料。申請人須上載其香港身份證及有關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於遞交要求更改其個人資料後,會收到「大學聯招處」發出的電郵#^通知。當「大學聯招處」核實有關文件的兩個工作天後,申請人可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查閲其已更新的個人資料。 | ||
香港身份證上的符號標記 | |||
通訊資料 | 住宅電話號碼 | 申請人可透過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的「Personal Profile」中的「Communication Information」隨時更改其通訊資料。 | |
手提電話號碼 | |||
郵寄地址 | |||
電郵地址 |
注意事項
申請人應透過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遞交/上載與其「大學聯招辦法」申請有關的證明文件。建議申請人不要透過電郵將機密文件發送至「大學聯招處」,以免其個人資料有機會外洩。
申請人應定期登入「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覆查已更新的資料。
■ 由於「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或會透過申請人的手提電話及/或郵寄地址發放重要訊息及信件,為保障申請人所有有關「大學聯招辦法」申請的資料,申請人不應與其他申請人共用同一手提電話號碼及/或郵寄地址。
# 由於電郵乃「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聯絡申請人的重要途徑之一,申請人必須確保其私人電郵帳戶之設定不會篩選有關資訊及/或訊息到垃圾郵件/垃圾桶內。
^ 電郵及SMS乃經由第三方的網絡供應商傳送,「大學聯招處」將不會負責申請人因收發經第三方的網絡供應商傳送的任何訊息的延誤、損失、轉移、修改或損毀所引致的任何損失。
若電郵及SMS內容與申請人「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容有差異,則以後者(即「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所載為準。
「大學聯招處」強烈建議申請人必須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覆查有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