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報/更改課程選擇
選報課程選擇
經「大學聯招辦法」可選報的課程
院校/計劃 | 教資會資助課程 | 自資課程 | SSSDP 「資助計劃」課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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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學士學位課程 | 全日制高級文憑課程 | 全日制 學士學位課程 | 全日制 學士學位課程 | |
城大 | ✔ | - | - | - |
浸大 | ✔ | - | - | - |
嶺大 | ✔ | - | - | - |
中大 | ✔ | - | - | - |
教大 | ✔ | ✔ | - | - |
理大 | ✔ | - | - | - |
科大 | ✔ | - | - | - |
港大 | ✔ | - | - | - |
都大 | - | - | ✔ | ✔ |
SSSDP 「資助計劃」 | - | - | - | ✔ |
於「My DRAFT Programme Choices」選報課程選擇
申請人可從所提供的課程(包括教資會資助的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都大的自資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教大的教資會資助全日制高級文憑課程及SSSDP「資助計劃」的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中,選報不少於1項及不多於20項課程選擇。申請人所選報課程的資助類別/院校並無數目限制,惟選報課程總數不可超逾20項。
申請人必須確保所選報的課程正確無誤。若申請人誤報某課程,亦將被視作申請入讀該課程。
申請人必須按優先次序列出所選報的課程選擇。「大學聯招辦法」遴選程序的設計,旨在為申請人按其選報的課程選擇的優先次序,分配其入讀最優先而又符合取錄資格的課程。因此申請人所選報的課程選擇及所排列的次序,應確實反映其學術興趣及職業志向。
選報課程選擇的準備
申請人應注意於「My DRAFT Programme Choices」內的課程選擇僅作草稿用,並於任何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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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不會獲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作考慮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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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被自動遞交至「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內。
因此,申請人必須將「My DRAFT Programme Choices」內的課程選擇遞交至「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以供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或SSSDP「資助計劃」院校考慮。
確認成功遞交課程選擇:「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
當成功遞交課程選擇後,確認版面會顯示申請人已選擇及儲存於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的課程選擇,申請人應列印該確認版面作紀錄用。
申請人應保留確認遞交課程選擇之列印版面,作為成功遞交課程選擇的紀錄。若日後有任何關於課程選擇之查詢,「大學聯招處」只接納此確認紀錄為正式證明文件,任何其他文件概不接受。
申請人亦應重新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覆查及確保其課程選擇已成功遞交及儲存。
遞交課程選擇的最後限期
遞交課程選擇的最後限期為2022年12月7日(下午11時59分)。
為避免臨近最後限期出現互聯網線路繁忙的情況,申請人應儘早遞交其課程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