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學聯招辦法」
正式遴選結果
不是。「大學聯招處」並非負責甄選申請人入讀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大學聯招處」的作用僅為了促進收生程序的運作。
申請人獲得取錄與否全屬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而非「大學聯招處」)的獨立決定。有關院校的收生決定,應向個別院校查詢。
評核結果名單是由每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個別課程負責評核申請人入學申請的人員所編定的評分表。此名單並非由「大學聯招處」負責編定及非屬「大學聯招處」的決定。
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將按個別課程的入學條件對每個已選報其課程的申請人進行評分,該評分將會決定申請人在該等選報課程的評核結果名單中的位置。
「大學聯招辦法」的電腦系統會進行遴選程序。遴選程序會將申請人於所選報課程的評核結果名單中的位置與其課程選擇的優先次序相較配,再遴選出屬申請人課程選擇名單上最優先次序而又符合取錄資格的課程。
請參閱遴選程序部分。
釐定核心科目及選修科目的評分比重及申請人獲得取錄與否全屬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而非「大學聯招處」)的獨立決定。有關院校的收生決定,應向個別院校查詢。
申請人亦應瀏覽「大學聯招辦法」網站、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的網站詳閱一般入學條件及個別課程的入學規定。
不可以。申請人獲得的正式遴選取錄資格是其課程選擇名單中排列最高的取錄資格,及屬申請人最優先及惟一而又符合取錄資格的課程▲。不論申請人的正式遴選取錄資格屬教資會資助課程、公大自資課程或SSSDP「資助計劃」課程,申請人將不會於補選及第二輪補選再獲考慮。
若申請人於指定限期(即2021年8月13日(下午5時)*)前未有繳交留位費或於繳交留位費後未有到取錄該申請人的院校完成註冊手續,將被視作放棄正式遴選取錄資格論。於同一學年(2021至2022)內,申請人不會再被取錄入讀任何經「大學聯招辦法」可選報的課程▲。
有關院校或會將正式遴選取錄資格學額空缺給予其他未獲得任何取錄資格的申請人。
▲ 因遞交要求根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後更高的科目等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而獲得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的申請人除外。
於正式遴選結果公佈前,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對申請人所選報的課程選擇只有概括性的了解,而非其課程選擇的實際排列次序。申請人所選報的課程將被歸入五個組別。於此例子中,該課程並不知道申請人甲將其課程放置在第一位或申請人乙將其課程放置在第三位。對院校而言,該課程同屬組別A的課程。
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將按個別課程的入學條件對每個選報其課程的申請人進行評分,該評分將會決定申請人在該選報課程的評核結果名單中的位置。申請人甲或申請人乙最終是否獲得取錄取決於申請人於評核結果名單中的位置。
申請人於課程的評核結果名單上的位置並不只取決於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取錄與否取決於多方面的因素,其中包括申請人於某些課程面試及/或測驗時表現、課程選擇組別、於同一年度選報同一課程的申請人所考獲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及報讀人數、申請人於網上申請表上填寫的其他資料及其他因素等。
請參閱遴選程序部分。
因經濟困難而未能於指定限期前繳交留位費的申請人應聯絡取錄該申請人的院校以獲取意見及支援。
有關經濟支援的查詢熱線將於稍後時間公佈。
即使申請人於正式遴選結果公佈當日不在香港,申請人仍可查閱正式遴選結果。正式遴選結果將於2021年8月12日(上午9時)*起透過以下途徑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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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聯招辦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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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的網站;及
請參閱正式遴選結果部分。
若申請人因事未能於指定時段內辦理註冊手續,應預先通知取錄該申請人的院校,以便在許可情況下另作安排。
若申請人於繳交留位費後未有到取錄該申請人的院校完成註冊手續,將被視作放棄正式遴選取錄資格論。於同一學年(2021至2022)內,申請人不會再被取錄入讀任何經「大學聯招辦法」可選報的課程。
請參閱正式遴選結果部分。
申請人應聯絡該非經「大學聯招辦法」可選報課程的院校。
* 日期或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