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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通告

「大學聯招辦法」網上申請系統將於2024年4月15日(上午9時至下午2時)暫時關閉以進行系統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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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取錄結果及接納取錄資格安排一覽表

取錄資格資助類別 公佈日期(2024)* 公佈方法 繳交留位費限期(2024)* 接納取錄資格程序 付款途徑 獲得取錄資格的
申請人需注意事項
正式遴選

獲得取錄資格的申請人只會獲得以下一個課程的取錄資格:

  • 教資會資助課程;

  • 都大自資課程;

  • SSSDP「資助計劃」課程

8月7日 (星期三)
(上午9時)

  1. 「大學聯招辦法」網站

  2. 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的網站

  3. 「大學聯招處」24小時互動語音系統((852)2334 2330)

8月8日(星期四)
(下午5時)

  1. 繳交港幣5,000元正之留位費;及

  2. 於指定時段內到取錄申請人的院校完成註冊手續

  1. 現金(東亞銀行)註 1

  2. 電子銀行服務(匯豐銀行/恒生銀行/東亞銀行)

  3. 轉數快註 2

  4. 繳費靈網上服務註 2

若申請人獲得取錄資格註 3,不論接納或放棄該取錄資格,於同一學年(2024至2025)內,將不會再被取錄入讀任何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註 4

根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後更高的科目等級重新考慮入學申請

獲得取錄資格的申請人只會獲得以下一個課程的取錄資格:

  • 教資會資助課程;

  • 都大自資課程;

  • SSSDP「資助計劃」課程

8月22日(星期四)
(上午9時)

  1. 申請人的「大學聯招辦法」帳戶

  2. 電郵註 5 及 6

  3. SMS註 6、7 及 8

8月22日(星期四)
(下午5時)

  1. 繳交港幣5,000元正之留位費註 9;及

  2. 於指定時段內到取錄申請人的院校完成註冊手續

  1. 現金(東亞銀行)註 1

  2. 轉數快

  3. 繳費靈網上服務

若申請人獲得取錄資格註 3,不論接納或放棄該取錄資格,於同一學年(2024至2025)內,將不會再被取錄入讀任何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

補選(只適用於未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

獲得取錄資格的申請人只會獲得以下一個課程的取錄資格:

  • 教資會資助課程;

  • 都大自資課程;

  • SSSDP「資助計劃」課程

8月27日(星期二)
(上午9時)

  1. 申請人的「大學聯招辦法」帳戶

  2. 電郵註 5 及 6

  3. SMS註 6、7 及 8

8月27日(星期二)
(下午5時)

  1. 繳交港幣5,000元正之留位費;及

  2. 於指定時段內到取錄申請人的院校完成註冊手續

  1. 現金(東亞銀行)註 1

  2. 轉數快

  3. 繳費靈網上服務

若申請人獲得取錄資格註 3,不論接納或放棄該取錄資格,於同一學年(2024至2025)內,將不會再被取錄入讀任何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

* 日期或有修改

註 1

由於各分行的辦公時間可能不同,請參考東亞銀行分行的辦公時間。

註 2

申請人若希望接納正式遴選取錄資格,應於2024年8月7日中午12時起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繳費。「大學聯招辦法」網上申請系統會於每天上午3時至上午6時暫停開放以進行系統維護工程。

註 3

申請人所獲得的取錄資格(如適用)將會是一個教資會資助課程、都大自資課程、或SSSDP「資助計劃」課程。

註 4

遞交要求根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後更高的科目等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而獲得「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的申請人除外。

註 5

由於電郵乃「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聯絡申請人的重要途徑之一,申請人必須確保其私人電郵帳戶之設定不會篩選有關資訊及/或訊息到垃圾郵件/垃圾桶內。

註 6

電郵及SMS乃經由第三方的網絡供應商傳送,「大學聯招處」將不會負責申請人因收發經第三方的網絡供應商傳送的任何訊息的延誤、損失、轉移、修改或損毀所引致的任何損失。若電郵及SMS內容與申請人「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容有差異,則以後者(即「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所載為準。「大學聯招處」強烈建議申請人必須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覆查有關資訊。

註 7

由於「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或會透過申請人的流動電話及/或郵寄地址發放重要訊息及信件,為保障申請人所有有關「大學聯招辦法」申請的資料,申請人不應與其他申請人共用同一流動電話號碼及/或郵寄地址。

註 8

SMS只會傳送至有效的香港流動電話號碼。如申請人提供非本地流動電話號碼,應查閱「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的訊息匣獲取有關資訊。

註 9

已繳交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留位費的申請人,無須再次繳交「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的留位費。惟申請人必須透過「大學聯招辦法」帳戶以表示接納「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