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
根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後更高的科目等級重新考慮入學申請遴選結果
公佈根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後更高的科目等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遴選結果
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遴選結果將於2025年8月21日(上午9時)*公佈。申請人可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查閱遴選結果、註冊手續及有關資料。
已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的申請人亦會收到「大學聯招處」的電郵#^及SMS■^◊通知有關結果。
於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獲得取錄資格的申請人,只會從其課程選擇名單(「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中獲得一個課程的取錄資格/「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該取錄資格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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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資會資助課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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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大自資課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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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SDP「資助計劃」課程。
申請人獲得的取錄資格/「較⾼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屬申請人於同一學年(2025至2026)內最優先及惟一而又符合取錄資格的課程,並且是其課程選擇名單中排列最高的取錄資格。
於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獲得取錄資格/「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的申請人,不論接納或放棄該取錄資格,於同一學年(2025至2026)內,將不會再被取錄入讀任何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
若申請人於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獲得「較⾼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即申請人最優先的課程選擇,亦即是申請人於同一學年(2025至2026)內最終獲得的取錄資格),不論申請⼈有否繳交港幣5,000元正之留位費/透過其「⼤學聯招辦法」帳⼾表⽰接納「較⾼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如適⽤),或有否到取錄該申請⼈的院校完成註冊⼿續,申請人原有的正式遴選取錄資格即被撤回。於同一學年(2025至2026)內,申請人不會再獲取錄入讀任何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
申請人必須完成下列所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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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留位費;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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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院校所指定的註冊手續
以接納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的取錄資格/「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
該等申請人無須再次繳交「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的留位費,惟申請人必須於2025年8月21日(下午5時)*前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表示接納「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當申請人表示接納「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後,「大學聯招處」會將申請人已繳交作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留位費轉作「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的留位費。
若申請人於指定限期(即2025年8月21日(下午5時)*)前未有表示接納「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將被視作放棄「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論。於同一學年(2025至2026)內,申請人不會再獲取錄入讀任何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
逾期透過「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表示接納「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概不接受。
請注意,若申請人曾就讀於「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並有未繳付的費用,而申請人若被同一所院校取錄,有關院校或會要求申請人於辦理註冊手續前清還款項。詳情請向有關院校查詢。
該等申請人必須於2025年8月21日(下午5時)*前以其中一項列於繳交留位費的途徑及程序部分的途徑繳交港幣5,000元正之留位費。
留位費由「大學聯招處」代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收取。有關費用一經繳交,概不退還,亦不得轉作其他年度申請/其他申請之用。
若申請人於指定限期(即2025年8月21日(下午5時)*)前未有繳交港幣5,000元正之留位費,將被視作放棄「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論。於同一學年(2025至2026)內,申請人不會再獲取錄入讀任何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
逾期繳費,概不接受。
請注意,若申請人曾就讀於「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並有未繳付的費用,而申請人若被同一所院校取錄,有關院校或會要求申請人於辦理註冊手續前清還款項。詳情請向有關院校查詢。
已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於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之程序一覽表(無障礙瀏覽版本)
未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但於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獲得取錄資格的申請人,必須於2025年8月21日(下午5時)*前以其中一項列於繳交留位費的途徑及程序部分的途徑繳交港幣5,000元正之留位費。
留位費由「大學聯招處」代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收取。有關費用一經繳交,概不退還,亦不得轉作其他年度申請/其他申請之用。
若申請人於指定限期(即2025年8月21日(下午5時)*)前未有繳交港幣5,000元正之留位費,將被視作放棄取錄資格論。於同一學年(2025至2026)內,申請人不會再獲取錄入讀任何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
逾期繳費,概不接受。
請注意,若申請人曾就讀於「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並有未繳付的費用,而申請人若被同一所院校取錄,有關院校或會要求申請人於辦理註冊手續前清還款項。詳情請向有關院校查詢。
未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於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之程序一覽表(無障礙瀏覽版本)
申請人繳交留位費後/透過「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表示接納「較⾼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後(如適用),須於取錄該申請人的院校所指定的時段內完成註冊手續。申請人應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查閱獲取錄資格課程的註冊手續詳情。
若申請人因事未能於指定時段內辦理註冊手續,應直接及儘早通知取錄該申請人的院校,以便在許可情況下另作安排。
若申請人於繳交留位費後/透過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表示接納「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後(如適用)未有到取錄該申請人的院校完成註冊手續,將被視作放棄取錄資格/「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論。於同一學年(2025至2026)內,申請人不會再獲取錄入讀任何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
留位費必須以下列其中一項途徑繳交。
申請人必須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掃瞄轉數快二維碼繳交留位費。申請人無須為轉數快登記人。 成功繳費後,申請人會即時收到確認通知及可於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查閱繳費紀錄。 申請⼈成功繳費後,亦應覆查資料並保留確認⾴⾯作紀錄⽤。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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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必須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透過繳費靈網上服務繳交留位費。申請人無須為繳費靈帳戶持有人。 成功繳費後,申請人會即時收到確認通知及可於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查閱繳費紀錄。 申請⼈成功繳費後,亦應覆查資料並保留確認⾴⾯作紀錄⽤。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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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可於任何一間東亞銀行分行櫃位,提供申請人的身份證號碼及以下資料予職員並以現金繳交留位費。 透過銀行繳交的留位費需時不少於一個工作天處理。申請人將按日程收到確認通知及可於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查閱繳費紀錄。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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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將透過以下途徑及日程收到繳交留位費的確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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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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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的訊息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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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S■^◊;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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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更新後的「Payment History」
付款途徑 | 付款日期及時間(2025年)* | 確認成功繳費通知日程(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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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數快 | 8月21日(星期四) 上午9時至下午5時 | 成功繳交留位費後 |
繳費靈網上服務 | 8月21日(星期四) 上午9時至下午5時 | 成功繳交留位費後 |
現金 東亞銀行 | 8月21日(星期四)註 | 8月21日(星期四) (下午8時)起 |
註 各分行的辦公時間可能不同,請參考東亞銀行分行的辦公時間。
申請人有責任檢查是否收妥有關訊息。若申請人於完成相關手續後仍未有按上述確認成功繳費通知日程接獲有關訊息,應立即聯絡「大學聯招處」。
獲得取錄資格/「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的申請人需注意事項
若申請人希望保存取錄結果之紀錄,可於2025年8月28日(下午2時)或以前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保留「Offer Results and Feedback」頁面作紀錄用。
若本地申請人已接納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的取錄資格/「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並隨後修讀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不論是否希望憑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申請入學,均不符合於2026年度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的資格。
若申請人希望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於遞交申請時,必須從就讀的「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SSSDP「資助計劃」院校辦妥整個退學手續,否則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策,所有持有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的非本地申請人必須透過非「大學聯招辦法」途徑遞交入學申請。
放棄取錄資格/「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的申請人需注意事項
若申請人於指定限期(即2025年8月21日(下午5時)*)前未有繳交留位費/透過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表示接納「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如適用),或於繳交留位費後/表示接納「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後未有到取錄該申請人的院校完成註冊手續,將被視作放棄取錄資格/「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論。於同一學年(2025至2026)內,申請人不會再獲取錄入讀任何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
有關院校或會將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的取錄資格/「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學額空缺給予其他未獲得任何取錄資格的申請人。
未獲得取錄資格/「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的申請人需注意事項
已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但於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未獲得「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的申請人,其正式遴選取錄資格將維持不變。
未獲得「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及已放棄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於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遴選結果公佈後,其正式遴選取錄資格將維持「DECLINED」的狀況。
若於正式遴選及於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仍有學額空缺,有關的學額空缺或會撥作補選。
於補選中,只有未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及於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未獲得取錄資格的申請人方會獲考慮。申請人無須向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或SSSDP「資助計劃」院校提出申請。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或SSSDP「資助計劃」院校將於補選中再次考慮是否給予申請人已選報而又符合入學條件的課程取錄資格。
# 由於電郵乃「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聯絡申請人的重要途徑之一,申請人必須確保其私人電郵帳戶之設定不會篩選有關資訊及/或訊息到垃圾郵件/垃圾桶內。
^ 電郵及SMS乃經由第三方的網絡供應商傳送,「大學聯招處」將不會負責申請人因收發經第三方的網絡供應商傳送的任何訊息的延誤、損失、轉移、修改或損毀所引致的任何損失。
若電郵及SMS內容與申請人「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容有差異,則以後者(即「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所載為準。
「大學聯招處」強烈建議申請人必須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覆查有關資訊。
■ 由於「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或會透過申請人的流動電話及/或郵寄地址發放重要訊息及信件,為保障申請人所有有關「大學聯招辦法」申請的資料,申請人不應與其他申請人共用同一流動電話號碼及/或郵寄地址。
◊ 「大學聯招處」會以「#JUPAS」之短訊發送人名稱,發放SMS予有效的香港流動電話號碼。內地流動電話號碼之SMS則會在開首以「【JUPAS】」標示。
* 日期或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