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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通告

「大學聯招辦法」網上申請系統將於2024年4月15日(上午9時至下午2時)暫時關閉以進行系統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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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

要求根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後更高的科目等級重新考慮入學申請

資格

不論有否獲得/接納正式遴選取錄資格,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後取得更高的科目等級(覆核成績)的申請人,均符合資格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及修改/不修改課程選擇。

誰可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一覽表無障礙瀏覽版本

誰可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一覽表

注意事項

合資格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的申請人若符合以下要求,將不會因覆核成績而影響其取錄資格:

  1. 申請人能符合有關課程的一切入學要求;及

  2. 申請人於課程的評核結果名單上的位置(綜合其覆核成績、課程選擇組別、面試表現(如適用)及其他考慮因素)高於該課程在正式遴選的取錄線(即位列末位獲得取錄的申請人)。

符合以上要求的申請人,不論該課程額滿與否,亦將獲得該課程的取錄資格。

已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需注意事項

  1. 已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須把希望再獲重新考慮的課程選擇排列於正式遴選中獲得取錄資格的課程之上。

    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或SSSDP「資助計劃」院校(院校)只會重新考慮課程選擇名單上排列於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課程以上的課程選擇。換言之,院校不會重新考慮申請人於正式遴選中獲得取錄資格的課程及以下的課程。

  2. 申請人不能於此階段刪除正式遴選中獲得取錄資格的課程或將該課程放置於第一位,否則其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將無法處理。

若申請人於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獲得「較⾼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即申請人最優先的課程選擇,亦即是申請人於同一學年(2024至2025)內最終獲得的取錄資格),不論申請⼈有否繳交港幣5,000元正之留位費/透過其「⼤學聯招辦法」帳⼾表⽰接納「較⾼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如適⽤),或有否到取錄該申請⼈的院校完成註冊⼿續,申請人原有的正式遴選取錄資格即被撤回。於同一學年(2024至2025)內,申請人不會再被取錄入讀任何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

因此,若申請人已經滿意其正式遴選取錄資格及/或不希望再獲考慮給予「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便無須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

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的注意事項無障礙瀏覽版本

例子:

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前之課程選擇名單

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前之課程選擇名單

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之課程選擇名單

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之課程選擇名單

程序

合資格的申請人可於2024年8月15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及修改/不修改課程選擇。

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及修改課程選擇的合資格申請人
步驟1: 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及修改課程選擇的準備

申請人應:

  • 詳閱一般入學條件及個別課程的入學規定

  • 瀏覽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的網站,以確保充份了解及符合有關院校的特定要求(例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語文及其他科目的成績要求等);

  • 瀏覽「大學聯招辦法」網站的課程更改資料部分,查閱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課程的最新資料;

  • 參閱申請人手冊關於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及修改課程選擇的部分;及

  • 細閱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概覽以熟習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的程序。

步驟2: 修改及遞交課程選擇至「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

2024年8月15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期間,此等申請人可根據更新課程選擇限期(即2024年5月29日(下午11時59分))時的課程選擇名單,以下列任何方式免費修改其課程選擇一次

  • 以新課程取代課程選擇名單上最多5項課程選擇/增選最多5項新課程至原有的課程選擇名單上(惟全部課程選擇不得多於20項)
  • 重新排列已選報課程選擇的優先次序

  • 刪除課程選擇名單上的課程

申請人應注意於「My DRAFT Programme Choices」內的課程選擇僅作草稿用,並於任何情況下

  1. 不會獲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作考慮用;及

  2. 不會被自動遞交至「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內。

因此,申請人必須將「My DRAFT Programme Choices」內的課程選擇遞交至「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以供院校考慮。 

申請人可於作出修改或錯過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繳交港幣250元正之修改費用,要求修改及重新遞交於更新課程選擇限期(即2024年5月29日(下午11時59分))時的課程選擇名單一次。若申請人希望提交上述要求,必須於電話查詢服務時間內(即2024年8月15日(下午7時)*前)致電本處。

重新遞交僅屬一次性質,並必須2024年8月15日(下午7時)*前完成。再次要求重新遞交概不受理。

步驟3: 確認成功修改及遞交課程選擇的申請

當成功遞交修改課程選擇的申請後,

  1. 確認版面會顯示申請人已選擇及儲存於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的課程選擇,申請人應列印該確認版面作紀錄用;

  2. 申請人亦會收到「大學聯招處」附有其「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的確認電郵#^SMS^

    申請人有責任檢查是否收妥有關訊息。若申請人於完成相關手續後仍未有接獲有關訊息,應立即聯絡「大學聯招處」。

    申請人應保留確認遞交申請之列印版面及確認電郵,作為成功修改及遞交課程選擇的證明。若日後有任何關於遞交申請之查詢,「大學聯招處」只接納此等確認紀錄為正式證明文件,任何其他文件概不接受。
  3. 申請人亦應重新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覆查及確保其課程選擇已成功修改及儲存。

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而不修改課程選擇的合資格申請人

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或SSSDP「資助計劃」院校會考慮此等申請人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公佈後修改課程選擇限期時的課程選擇。

步驟1: 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而不修改課程選擇的準備

申請人應:

  • 詳閱一般入學條件及個別課程的入學規定

  • 瀏覽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的網站,以確保充份了解及符合有關院校的特定要求(例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語文及其他科目的成績要求等);

  • 瀏覽「大學聯招辦法」網站的課程更改資料部分,查閱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課程的最新資料;

  • 參閱申請人手冊關於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而不修改課程選擇的部分;及

  • 細閱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概覽以熟習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的程序。

步驟2: 確認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而不修改課程選擇

當成功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

  1. 確認版面會顯示申請人儲存於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公佈後修改課程選擇限期時的課程選擇,申請人應列印該確認版面作紀錄用;

  2. 申請人亦會收到「大學聯招處」附有其「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的確認電郵#^SMS^

    申請人有責任檢查是否收妥有關訊息。若申請人於完成相關手續後仍未有接獲有關訊息,應立即聯絡「大學聯招處」。

    申請人應保留確認遞交申請之列印版面及確認電郵,作為成功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的證明。若日後有任何關於遞交申請之查詢,「大學聯招處」只接納此等確認紀錄為正式證明文件,任何其他文件概不接受。
  3. 申請人亦應重新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覆查最新的課程選擇。

申請人可於作出修改或錯過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繳交港幣250元正之修改費用,要求修改及重新遞交於更新課程選擇限期(即2024年5月29日(下午11時59分))時的課程選擇名單一次。若申請人希望提交上述要求,必須於電話查詢服務時間內(即2024年8月15日(下午7時)*前)致電本處。

重新遞交僅屬一次性質,並必須2024年8月15日(下午7時)*前完成。再次要求重新遞交概不受理。

於2024年8月15日*延長查詢服務時間

為方便申請人遞交要求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大學聯招處」於2024年8月15日*的查詢服務時間將改為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時下午2時至下午7時

# 由於電郵乃「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聯絡申請人的重要途徑之一,申請人必須確保其私人電郵帳戶之設定不會篩選有關資訊及/或訊息到垃圾郵件/垃圾桶內。

^ 電郵及SMS乃經由第三方的網絡供應商傳送,「大學聯招處」將不會負責申請人因收發經第三方的網絡供應商傳送的任何訊息的延誤、損失、轉移、修改或損毀所引致的任何損失。

若電郵及SMS內容與申請人「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容有差異,則以後者(即「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所載為準。

「大學聯招處」強烈建議申請人必須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覆查有關資訊。

■ 由於「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或會透過申請人的流動電話及/或郵寄地址發放重要訊息及信件,為保障申請人所有有關「大學聯招辦法」申請的資料,申請人不應與其他申請人共用同一流動電話號碼及/或郵寄地址。

 SMS只會傳送至有效的香港流動電話號碼。如申請人提供非本地流動電話號碼,應查閱「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的訊息匣獲取有關資訊。

* 日期或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