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學聯招辦法」
音樂考試成績
1 何謂加簽核實副本?
加簽核實副本是經中學校長、或有關簽發機構、或公證人加簽核實的證書副本(而非正本),並清楚列明加簽人士的姓名、職位及所屬單位。
2 申請人如何確定「大學聯招處」已收訖其遞交的音樂考試成績的證書的加簽核實副本?
當「大學聯招處」收訖有關證書的加簽核實副本的兩個工作天後,申請人可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查閲核實記錄。
已出示有關證書予就讀學校供其於「大學聯招辦法」網上申請系統核實的在校申請人,無須再將有關證明文件交至「大學聯招處」。當學校完成核實程序後,申請人即可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查閲核實記錄。
請參閱音樂考試成績部分。
3 未經核實的音樂考試成績會否於2021年4月21日(下午11時59分)後被刪除?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會如何考慮該等音樂考試成績?
不會。即使申請人的音樂考試成績未經核實,有關成績亦不會於2021年4月21日(下午11時59分)後被刪除。
惟若有關成績於2021年4月21日(下午11時59分)或以前未經學校(只適用於在校申請人)或「大學聯招處」於「大學聯招辦法」網上申請系統核實,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將不會考慮申請人填報之相關成績。
4 若申請人就讀的學校已核實其音樂考試成績,申請人是否需要將有關證書的加簽核實副本電郵至「大學聯招處」?
不需要。已出示有關證書予就讀學校供其於「大學聯招辦法」網上申請系統核實的在校申請人,無須再將有關證明文件交至「大學聯招處」。申請人可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查閲核實記錄。
惟若有關成績於2021年4月21日(下午11時59分)或以前未經學校(只適用於在校申請人)或「大學聯招處」於「大學聯招辦法」網上申請系統核實,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將不會考慮申請人填報之相關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