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學聯招辦法」
音樂考試成績
1 申請人如何確定「大學聯招處」已收訖其遞交的音樂考試成績的證書副本?
當「大學聯招處」收訖有關證書副本的兩個工作天後,申請人可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查閲已更新的核實紀錄。
已出示有關證書予就讀學校供其於「大學聯招辦法」網上申請系統核實的在校申請人,無須將有關證明文件交至「大學聯招處」。當學校完成核實程序後,申請人即可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查閲已更新的核實紀錄。
請參閱音樂考試成績部分。
2 未經核實的音樂考試成績會否於2023年4月26日後被刪除?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會如何考慮該等音樂考試成績?
不會。未經核實的音樂考試成績不會於2023年4月26日(下午11時59分)後被刪除。
然而,於2023年4月26日(下午11時59分)或以前未經學校(只適用於在校申請人)或「大學聯招處」核實的成績,將不獲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考慮。
3 若申請人就讀的學校已於「大學聯招辦法」網上申請系統核實其音樂考試成績,申請人是否需要將有關證書的副本遞交至「大學聯招處」?
不需要。已出示有關證書予就讀學校供其於「大學聯招辦法」網上申請系統核實的在校申請人,無須將有關證明文件交至「大學聯招處」。申請人可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查閲核實紀錄。
然而,於2023年4月26日(下午11時59分)或以前未經學校(只適用於在校申請人)或「大學聯招處」核實的成績,將不獲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