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學聯招辦法」
殘疾申請人
1 若申請人已向考評局申請特別考試安排,是否仍需要遞交殘疾狀況資料至「大學聯招處」?
是。考評局的特別考試安排及「大學聯招辦法」的殘疾資料安排為兩項獨立安排。
若申請人希望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考慮其殘疾狀況資料,即使已經向考評局申請特別考試安排,仍必須透過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遞交有關資料及上載證明文件。
於「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填寫殘疾狀況資料及上載證明文件的最後限期為2026年12月2日(下午5時)。
詳情請參閱殘疾申請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