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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階段: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公布後 (2027年7月至8月)

修改課程選擇(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公布後)

修改課程選擇

申請人可於2027年7月14日(下午3時)至7月16日(下午3時)*期間,免費修改其課程選擇一次。「大學聯招辦法」網上申請系統會於每日上午3時至上午6時暫停服務,以進行系統維護工程。

不擬修改課程選擇的申請人

申請人如不擬修改其課程選擇,無須在修改課程選擇期間作任何遞交。

申請人於2027年5月26日(下午5時)紀錄於「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內的課程選擇,將繼續獲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或SSSDP「資助計劃」院校(院校)考慮。

申請人應確保已確認的課程選擇及其優先次序正確無誤。

擬修改課程選擇的申請人

申請人應參閱選報/更新及修改課程選擇,以了解:

  • 可作出的修改及適用限制;

  • 如何將課程選擇由「My DRAFT Programme Choices」遞交至「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及

  • 在遞交後如何查閱已確認的課程選擇。

有關詳細步驟,申請人亦應參閱申請人手冊8.1

只有在修改課程選擇期間,成功遞交至「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的課程選擇,方會獲院校考慮。

申請一次性重新遞交

若申請人已使用免費修改課程選擇的機會,但擬重新遞交課程選擇,可要求重新遞交一次

完成一次性重新遞交後,申請人不可再根據此安排修改課程選擇。

申請人必須2027年7月16日(下午3時)*或之前,透過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提出申請並完成重新遞交。申請人須透過申請時間及費用所列的其中一項途徑,繳交港幣250元正的重新遞交費用。

有關費用⼀經繳交,概不退還,亦不得轉作其他年度申請/其他申請之⽤。逾期提出申請/繳費/重新遞交,概不受理。

於確認成功繳交費用後,申請人的課程選擇將回復至2027年1月13日(下午5時)的原有版本。申請人隨後應於2027年7月16日(下午3時)*或之前,透過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修改及重新遞交課程選擇。

有關可作出的變更,以及修改、遞交及查閱課程選擇的一般程序,請參閱選報/更新及修改課程選擇。有關詳細步驟,請參閱申請人手冊8.2

* 日期或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