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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階段: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公布後 (2027年7月至8月)

正式遴選結果

公布正式遴選結果

正式遴選結果將於2027年8月4日(上午9時)*公布。申請人可透過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或發送至其已登記流動電話號碼的SMS^查閱結果。申請人亦可透過 9 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網站上的指定「大學聯招辦法」圖示,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

了解正式遴選取錄資格

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只會從其已確認課程選擇名單(「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中獲得一個課程的取錄資格。該課程可屬教資會資助課程、都大自資課程或SSSDP「資助計劃」課程。

該取錄資格經「大學聯招辦法」遴選程序所決定,為申請人在其已確認課程選擇名單上可獲取錄而優先次序最高的課程。因此,該取錄資格亦是申請人於同一學年內經「大學聯招辦法」獲得的最優先及唯一的課程。

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不論接納或放棄該取錄資格,於同一學年內均不會再獲任何其他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考慮。

除了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後取得更高的科目等級(覆核成績)的申請人,符合資格遞交重新審核申請要求。

有關適用安排,請參閱公布取錄結果及接納取錄資格安排一覽表重新審核申請要求

接納正式遴選取錄資格

申請人如欲接納正式遴選取錄資格,必須完成以下兩個步驟:

步驟1:繳交留位費 

申請人必須2027年8月4日至8月5日(下午5時)*期間,透過申請時間及費用所列明的其中一項途徑,繳交港幣5,000元正的留位費。

留位費:

  • 由「大學聯招處」代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收取;及

  • 一經繳交,概不退還,亦不得轉作其他年度申請/其他申請之用。

逾期繳費,概不接受。

繳費後,申請人應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檢查有關繳費是否已成功記錄。

步驟2:完成取錄院校的註冊手續 

繳交留位費後,申請人必須

  • 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查閱取錄院校所提供的註冊手續詳情;及

  • 在取錄院校指定的期限內完成所需的註冊手續。

如申請人未能於指定期限內完成有關手續,應儘快直接聯絡取錄院校。然而,是否接納任何逾期繳費或註冊,概由有關院校酌情決定。

未能完成步驟1及/或步驟2,將被視作放棄正式遴選取錄資格。有關申請人於同一學年內不會再獲任何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考慮。

有關適用安排,請參閱公布取錄結果及接納取錄資格安排一覽表重新審核申請要求

接納正式遴選取錄資格前須考慮的事項

  • 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不論接納或放棄該取錄資格,均不會再於補選中獲考慮。

  • 正等候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的申請人,如欲保留其正式遴選取錄資格,應考慮在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接納期間內先行接納該取錄資格。如申請人未有在限期前接納該取錄資格,其後亦未能獲得重新審核後取錄資格,原有的正式遴選取錄資格將不能恢復。

  • 重新審核後取錄資格一經給予,原有的正式遴選取錄資格將被立即撤回,且不能恢復,不論申請人其後接納或放棄重新審核後取錄資格。

  • 獲得重新審核後取錄資格的申請人,不論接納或放棄該取錄資格,均不會於補選中獲考慮。

公布重新審核後遴選結果

重新審核後遴選結果將於2027年8月19日(上午9時)*公布。申請人可透過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已登記的電郵#^、或發送至其已登記流動電話號碼的SMS^查閱結果。

了解重新審核後取錄資格

獲得重新審核後取錄資格的申請人,只會從其已確認課程選擇名單中獲得一個課程的取錄資格。該課程可屬教資會資助課程、都大自資課程或SSSDP「資助計劃」課程。

該取錄資格是經「大學聯招辦法」遴選程序所決定,為申請人在其已確認課程選擇名單上可獲取錄而優先次序最高的課程。因此,該取錄資格亦是申請人於同一學年內經「大學聯招辦法」獲得的最優先及唯一的課程。

曾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一經獲得重新審核後取錄資格,其原有的正式遴選取錄資格將被立即撤回,且不能恢復。不論申請人是否:

  • 已接納或放棄原有的正式遴選取錄資格;

  • 已繳交原有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留位費;

  • 已完成原有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註冊手續;或

  • 其後接納或放棄重新審核後取錄資格。

上述安排均同樣適用。

有關其他適用安排,請參閱公布取錄結果及接納取錄資格安排一覽表重新審核申請要求

接納重新審核後取錄資格

申請人如欲接納重新審核後取錄資格,必須完成以下兩個步驟:

步驟1:完成適用的留位費安排

a) 已繳交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留位費並其後獲得重新審核後取錄資格的申請人,必須2027年8月19日(下午5時)*或之前,透過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表示接納重新審核後取錄資格。該等申請人無須再次繳交留位費。「大學聯招處」會將申請人已繳交的留位費轉交新的取錄院校。

b) 已放棄正式遴選取錄資格或未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並於其後獲得重新審核後取錄資格的申請人,必須2027年8月19日(下午5時)*或之前,透過申請時間及費用所列明的其中一項途徑,繳交港幣5,000元正的留位費。

留位費:

  • 由「大學聯招處」代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收取;及

  • 一經繳交,概不退還,亦不得轉作其他年度申請/其他申請之用。

逾期繳費,概不接受。

繳費後,申請人應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檢查有關繳費是否已成功記錄。

步驟2:完成取錄院校的註冊手續 

表示接納重新審核後取錄資格或繳交留位費後,申請人必須

  • 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查閱取錄院校所提供的註冊手續詳情;及

  • 在取錄院校指定的期限內完成所需的註冊手續。

如申請人未能於指定期限內完成有關手續,應儘快直接聯絡取錄院校。然而,是否接納任何逾期繳費或註冊,概由有關院校酌情決定。

未能完成步驟1及/或步驟2,將被視作放棄重新審核後取錄資格。有關申請人於同一學年內不會再獲任何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考慮。

有關適用安排,請參閱公布取錄結果及接納取錄資格安排一覽表

公布重新審核後遴選結果後取錄資格狀況一覽表無障礙瀏覽版本

公布重新審核後遴選結果後取錄資格狀況一覽表

未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及重新審核後取錄資格的申請人

有關適用安排,請參閱補選結果

已繳交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留位費的退款安排

透過「大學聯招辦法」繳交港幣5,000元正的留位費接納重新審核後取錄資格的申請人,可要求退回就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繳交的留位費。有關退款安排,請聯絡「大學聯招處」。

已直接向原取錄院校繳交學費或註冊訂金的申請人,應直接向有關院校查詢退款安排。部分SSSDP「資助計劃」院校或會就處理退款申請要求收取行政費。

# 由於電郵乃「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聯絡申請人的重要途徑之一,申請人必須確保其私人電郵帳戶之設定不會篩選有關資訊及/或訊息到垃圾郵件/垃圾桶內。

^ 電郵及SMS乃經由第三方的網絡供應商傳送,「大學聯招處」將不會負責申請人因收發經第三方的網絡供應商傳送的任何訊息的延誤、損失、轉移、修改或損毀所引致的任何損失。

若電郵及SMS內容與申請人「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容有差異,則以「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所載為準。

「大學聯招處」強烈建議申請人必須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覆查有關資訊。

■ 由於「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或會透過申請人的流動電話及/或郵寄地址發放重要訊息及信件,為保障申請人所有有關「大學聯招辦法」申請的資料,申請人不應與其他申請人共用同一流動電話號碼及/或郵寄地址。

 「大學聯招處」會以「#JUPAS」之短訊發送人名稱,發放SMS予有效的香港流動電話號碼。

* 日期或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