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階段: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公布前 (2027年5月至6月)
校長推薦計劃(SPN)
簡介
校長推薦計劃(SPN)旨在讓校長推薦於社會服務方面有貢獻,或於非學術範疇表現卓越的「大學聯招辦法」申請人。有關範疇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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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活動及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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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服務;領袖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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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及其他文化活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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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
獲校長推薦的申請人,其組別A內的課程選擇或會獲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指定專業/界別課程資助計劃(SSSDP)院校(院校)給予特別考慮。惟受薦並不保證獲得取錄。
推薦安排
是否作出推薦及推薦人選,均由有關學校校長全權決定。「大學聯招處」不會處理或介入申請人與學校之間就推薦安排所產生的任何爭議。
已參加學校推薦直接錄取計劃(SNDAS)的申請人不符合參與SPN的資格,反之亦然。
在校申請人
在上述非學術範疇中表現卓越的在校申請人,可向其現正就讀並參與該年度「大學聯招辦法」的中學校長查詢是否可獲推薦。
非在校申請人
在上述範疇具有服務貢獻或卓越成就的非在校申請人,可向其曾就讀並參與該年度「大學聯招辦法」的中學校長查詢是否可獲推薦安排。
學校校長只可推薦其現屆學生或曾就讀該校的畢業生。學校校長須於2027年5月10日(下午5時)或之前,透過「大學聯招辦法」網上申請系統遞交SPN。
逾期遞交/修改,概不接受。
截止日期後,申請人應登入其 「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於「Application Overview」查閱是否已獲推薦。獲推薦的申請人可由2027年7月9日(上午 9:00)*起,查閱特別考慮的結果及相關資料。有關適用安排,請參閱特別考慮結果。
申請人可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公布後修改其組別A內的課程選擇,但須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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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截至2027年5月26日(下午5時)列於組別A內的課程選擇,才會納入SPN考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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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公布後,由其他組別移至組別A或新增至組別A的課程選擇,將不獲院校考慮。
在校長推薦計劃(SPN)下獲給予的有條件取錄資格及/或較高評分,或會在以下情況下被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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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其後刪除截至2027年5月26日(下午5時)列於組別A內的相關課程選擇,或將該課程選擇移至較低組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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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未能符合有條件取錄資格所訂明的條件。
* 日期或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