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其他資料

取消「大學聯招辦法」申請

取消「大學聯招辦法」申請

申請人如欲取消「大學聯招辦法」申請,必須2027年7月14日(下午5時)或之前,透過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遞交取消申請要求。

成功取消申請後,申請人將收到「大學聯招處」的確認電郵#^SMS^。申請人應檢查是否已收到上述兩項確認訊息。如完成取消程序後仍未收到確認訊息,應立即聯絡「大學聯招處」。

取消申請後,申請人將無法再次查閱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内「Application Overview」所載的資料。

「大學聯招辦法」申請一經取消,除非申請人於2027年1月13日(下午5時)或之前恢復申請,否則將不會於2026至2027年度「大學聯招辦法」申請中獲考慮。

任何已繳交的費⽤,概不退還,亦不得轉作其他年度申請/其他申請之用。

恢復已取消的「大學聯招辦法」申請

申請人如欲恢復已取消的「大學聯招辦法」申請,必須2027年1月13日(下午5時)或之前遞交恢復要求,並繳交港幣350元正的費用。

有關費⽤一經繳交,概不退還,亦不得轉作其他年度申請/其他申請之用。

2027年1月13日(下午5時)後遞交的恢復申請要求,概不接受。在該限期後取消的申請,將無法於2026至2027年度「大學聯招辦法」申請中恢復。

申請資料及個人資料的刪除安排

取消「大學聯招辦法」申請,並不代表申請人的申請資料及/或個人資料會被刪除。

有關資料將按照「大學聯招處」的資料保留安排,於2028年3月1日刪除。申請人如對其申請資料及/或個人資料的處理有任何查詢,可透過電子查詢表格聯絡「大學聯招處」。

# 由於電郵乃「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聯絡申請人的重要途徑之一,申請人必須確保其私人電郵帳戶之設定不會篩選有關資訊及/或訊息到垃圾郵件/垃圾桶內。

^ 電郵及SMS乃經由第三方的網絡供應商傳送,「大學聯招處」將不會負責申請人因收發經第三方的網絡供應商傳送的任何訊息的延誤、損失、轉移、修改或損毀所引致的任何損失。

若電郵及SMS內容與申請人「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容有差異,則以「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所載為準。

「大學聯招處」強烈建議申請人必須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覆查有關資訊。

■ 由於「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或會透過申請人的流動電話及/或郵寄地址發放重要訊息及信件,為保障申請人所有有關「大學聯招辦法」申請的資料,申請人不應與其他申請人共用同一流動電話號碼及/或郵寄地址。

 「大學聯招處」會以「#JUPAS」之短訊發送人名稱,發放SMS予有效的香港流動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