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階段:遞交證明文件 (2027年1月至4月)
學校評核報告(SRR)/評核報告
簡介
遞交學校評核報告(SRR)及評核報告非強制。在校申請人與非在校申請人的遞交安排有所不同。
除申請人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外,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院校)或會考慮SRR/評核報告。
SRR/評核報告僅供院校作參考。院校會自行決定是否及如何在收生評核中考慮該等資料。
學校評核報告(SRR)(只適用於在校申請人)
校長或獲校長授權的老師可於2027年1月20日 (上午9時)至2027年3月17日(下午5時) 期間,透過「大學聯招辦法」網上申請系統,為其學校的「大學聯招辦法」申請人填寫及遞交SRR。逾期遞交/修改,概不接受。
雖然SRR由學校遞交,申請人仍有責任向其就讀學校跟進,並於2027年3月17日(下午5時)前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在「Application Overview」查閱報告的遞交狀況。
每位非在校申請人只可遞交一份評核報告。評核報告須由一名年滿18歲的評核者填寫及遞交。申請人應在透過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確認評核者的電郵地址前,仔細核對該電郵地址是否正確。
評核報告的遞交期為2027年1月20日 (上午9時)至2027年3月17日(下午5時) 。逾期遞交/修改,概不接受。
非在校申請人如欲遞交評核報告,應於2027年1月20日 (上午9時)起儘早完成以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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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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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Other Qualif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頁面選擇 「Reference Report」;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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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評核者的電郵地址。
系統會自動向該評核者發送附有評核報告填寫連結的電郵,供評核者填寫及遞交評核報告。
申請人僅輸入評核者的電郵地址後,並不代表已成功遞交評核報告。申請人應向評核者跟進報告的填寫及遞交情況,並於2027年3月17日(下午5時)前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在「Application Overview」查閱報告的遞交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