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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遞交證明文件 (2027年1月至4月)

前教育資料

簡介

 

遞交前教育資料屬自願性質。申請人可透過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填報最多5項曾就讀中學的資料,以及最多5項大專教育的資料。

除申請人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外,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院校)或會考慮該等前教育資料。

申請人遞交的前教育資料僅供院校作參考。院校會自行決定是否及如何在收生評核中考慮該等資料。

在校申請人無須填寫現正就讀的中學資料。

遞交限期

 

申請人如欲遞交前教育資料,必須於2027年4月21日(下午5時)或之前,透過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遞交。

逾期遞交/修改,概不接受。

有關詳細步驟,申請人請參閱申請人手冊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