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階段: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公布前 (2027年5月至6月)
學生學習概覽(SLP)
簡介
遞交學生學習概覽(SLP)屬自願性質。申請人可透過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上載SLP以提供更多有關其全人發展(包括其個人質素及能力)的補充資料。
除申請人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外,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院校)或會考慮該等資料。
申請人遞交的SLP僅供院校作參考。院校會自行決定是否及如何在收生評核中考慮該等成績。
遞交限期
申請人如欲上載SLP,必須於2027年5月26日(下午5時)或之前透過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遞交。SLP必須為PDF格式及檔案大小不得超過3MB。
逾期遞交,概不接受。
有關詳細步驟,請參閱申請人手冊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