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申請程序及截止日期 (2026年10月至2027年1月)
申請主要日期及截止日期
重要事項
申請人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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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閱網上申請人手冊,了解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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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並保存2027年度「大學聯招辦法」申請主要日期及截止日期,以便在整個年度內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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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在申請中作出虛假陳述、遺漏或失實陳述任何資料,亦不得違反申報規定,否則其「大學聯招辦法」申請或會作廢。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亦可能撤回或更改取錄資格、取消註冊/入學資格,或終止其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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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早建立「大學聯招辦法」帳戶並完成申請,以免因系統繁忙而未能及時完成所有所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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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時,不得使用任何網上翻譯工具。該等工具或會錯誤翻譯系統資料、影響系統運作,或導致申請資料未能成功遞交;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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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透過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遞交/上載與申請有關的證明文件。為減低資料外洩風險,申請人不應透過電郵向「大學聯招處」傳送香港身份證或簽證副本等機密文件。
申請人必須按正確的申請人類別遞交申請。
在校申請人:現正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與考學校就讀的申請人,包括可能以自修生身份報考2027年度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申請人。
非在校申請人:並非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與考學校就讀的申請人。
所有憑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遞交「大學聯招辦法」申請的合資格申請人,均會獲參與院校按相同基準考慮。
在進行以下申請步驟前,申請人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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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其所持有的身份證明文件,確定所屬申請資格類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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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相應的身份證明文件及任何所需的證明文件。
申請人應在指定截止日期前完成以下所有必要步驟。
| 項目 | 截止日期 |
|---|---|
| 步驟1:建立「大學聯招辦法」帳戶
| 2026年12月2日(下午5時) |
| 步驟2:啟動「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及遞交申請 | |
| 步驟3:繳交申請費 | |
| 步驟4:遞交課程選擇 | |
| 步驟5:確認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年份 | 2027年6月16日(下午5時) |
完成上述第1至5的必要步驟後,申請人可按適用情況,透過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遞交其他與申請有關的資料。
申請人應選擇下列相關項目,查閱詳細要求及遞交程序:
| 申請資料 | 截止日期 | |
|---|---|---|
| 殘疾狀況資料 | 2026年12月2日(下午5時) | |
| 比賽/活動的經驗及成就(OEA) | 2027年1月20日(下午5時) | |
| 評核報告(只適用於非在校申請人) | 2027年3月17日(下午5時) | |
| 其他學術成績(語文科目) | 2027年4月21日(下午5時) | |
| 音樂考試成績 | 2027年4月21日(下午5時) | |
| 其他中國語文成績(ACL) | 2027年4月21日(下午5時) | |
| 前教育資料 | 2027年4月21日(下午5時) | |
| 學生學習概覽(SLP) | 2027年5月26日(下午5時) | |
申請人應確保所有資料及證明文件均於適用截止日期前遞交。逾期遞交/修改,概不接受。
證明文件要求
以下要求適用於申請人為核實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所填報的下列資料而遞交的證明文件:
| 遞交類別 | 相關認可名單 |
|---|---|
| 其他學術成績(語文科目) | 將於稍後時間公布 |
| 音樂考試成績 | 將於稍後時間公布 |
| 其他中國語文成績(ACL) | 將於稍後時間公布 |
申請人在遞交證明文件前,應先參閱相關認可名單。未列於相關認可名單內的學歷,概不接受。
院校的取錄決定以申請人所遞交學歷的真確性為前提。院校或會要求申請人出示證明文件正本以作核實。申請人應確保所有填報的學歷及遞交的證明文件均準確無誤,並可供查證。如填報的學歷資料虛假或未能核實,其「大學聯招辦法」申請或會作廢;院校亦可能撤回或更改已給予的任何取錄資格、取消註冊,或終止其學籍。
一般要求
證明文件所載姓名
證明文件所載的申請人姓名必須與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的姓名相同。如兩者有任何不符,申請人必須遞交改名契副本及/或有關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以供核實。
資料不符
如申請人填報的資料與所上載證明文件所載的資料不符,概以證明文件所載的資料為準。「大學聯招處」將按證明文件更改申請人的紀錄,而不另行通知。
就其他中國語文成績(ACL)而言,如申請人填報的科目等級/成績與證明文件所載資料不符,概以證明文件所載的資料為準。申請人的紀錄或會在核實後作相應修改。
不獲接受作核實用途的項目
以下項目不獲接受作核實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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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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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列於相關認可名單內的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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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網頁、網上平台或電郵內成績的螢幕截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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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成績、成績通知書、分紙、評分表或其他非最終成績紀錄。
# 由於電郵乃「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聯絡申請人的重要途徑之一,申請人必須確保其私人電郵帳戶之設定不會篩選有關資訊及/或訊息到垃圾郵件/垃圾桶內。
^ 電郵及SMS乃經由第三方的網絡供應商傳送,「大學聯招處」將不會負責申請人因收發經第三方的網絡供應商傳送的任何訊息的延誤、損失、轉移、修改或損毀所引致的任何損失。
若電郵及SMS內容與申請人「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容有差異,則以「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所載為準。
「大學聯招處」強烈建議申請人必須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覆查有關資訊。
■ 由於「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或會透過申請人的流動電話及/或郵寄地址發放重要訊息及信件,為保障申請人所有有關「大學聯招辦法」申請的資料,申請人不應與其他申請人共用同一流動電話號碼及/或郵寄地址。
◊ 「大學聯招處」會以「#JUPAS」之短訊發送人名稱,發放SMS予有效的香港流動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