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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重新審核申請要求概覽

遞交重新審核申請要求

申請人必須完成以下所有遞交重新審核申請(重新審核)要求的步驟:

  1. 於2027年8月12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登入「大學聯招辦法」帳戶

  2. 表示希望遞交重新考慮要求及修改課程選擇

  3. 於「My DRAFT Programme Choices」免費修改課程選擇一次或覆查2027年5月26日(下午5時)時的課程選擇名單

  4. 把「My DRAFT Programme Choices」內已修改的課程選擇遞交至「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時

    1. 需於指定空格內輸入「Yes」;及

    2. 按「Submit」確認指令

  5. 查閱及保留「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內已修改的課程選擇頁面

  6. 再次登入「大學聯招辦法」帳戶覆查已修改的課程選擇

  7. 查閱確認成功遞交的電郵及已登記的流動電話號碼接收SMS

遞交申請前,申請人應先細閱申請人手冊以熟習遞交程序。

遞交課程選擇的注意事項

保留在「My DRAFT Programme Choices」內的課程選擇只屬草稿,不會自動遞交,亦不會獲院校考慮。

只有記錄於「My CONFIRMED Programme Choices」的課程選擇,方會獲院校考慮。

* 日期或有修改